省司法厅在“一学三比”热潮下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为群众办事提供最大限度便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9日讯 审批权限下放、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环节……近年来,在方便法律服务机构和群众办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省司法厅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明显成效。今年6月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掀起“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热潮,在此热潮下,省司法厅不断强化履职能力,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清单管理 “框出”审批服务权责 “厘清部门职权边界,摸清‘家底’”,省司法厅法规和行政审批处负责人这样形容清单制定与管理的意义。 每个部门有多少权力,通过清单制定得以知晓。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据悉,今年1月24日,省审改办公布了省司法厅权责清单,确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确认、内部审核(审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共34项、59小项。通过推行清单管理以来,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50%以内,所有审批事项均控制在3个环节以内。 权力下放 “催化”审批服务提效 福建自贸区的设立为福建发展带来新机遇。如何助力福建自贸区建设,服务创新创业。 依托自贸区先行先试优势,2015年,省司法厅将包括“律师执业证书核发、换发”“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机构及派驻代表许可”等在内的6大项行政许可权力下放到自贸区。“审批权限下放后,在福建自贸区提交的律师执业证书核发等申请,不再经省、市两级决定,自贸区可直接办理。审批效率大大提升,自贸区发展释放新活力。”省司法厅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解释。 除了省级审批权限下放自贸区外,2017年省司法厅将“律师事务所变更”等21小项行政审批事项委托设区市司法局实施,其中,变更类15项,补证换证类4项,注销类和延续类各1项,这些事项均实现当场办结。从2018年7至8月份的数据来看,各设区市司法局办理的21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平均在150件左右。权限下放到位,群众办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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