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在“一学三比”热潮下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减证便民 “卸下”审批申请“负重” 提交审批申请,往往需要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证明材料要跑、少了证明材料也要跑,办事群众为“证明”所累在从前并不少见。 为了减轻证明“负担”,省司法厅着手大力精简审批证明材料。2016年开始,取消“相邻关系同意证明、办公场所照片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刑事处罚证明”等5项申请材料,明确所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不得有兜底条款。2017年,相继取消了22项申请材料,其中包含律师类12个,司法鉴定类9个,法律援助类1个。今年,省司法厅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再次取消了律师执业审批中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协考核结果等申请材料。 “删去审查内容中‘等其他材料’这样的含糊要求,不能再用‘其他材料不齐全’这样的理由让群众来回跑。在系统内能查证的材料一律无需申请人提交,为群众办事提供最大限度便利。”省司法厅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 网上办事 优化审批服务质量 遇到民事纠纷,又苦于经济困难,想要寻求法律援助,但却不知如何申请,更不知申请结果何时公布。从前,遇到这样的问题,群众只能一趟趟地跑审批单位询问。 2014年初,省司法厅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成立,厅机关行政审批事务集中到中心窗口办理,推行网上审批、省市联动。现在,群众想要了解审批中的流程、时限、法律依据等,只要打开省司法厅门户网站,进入“办事服务”栏目即可获得。同时,群众还能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和便民咨询等其他栏目获得更多服务信息。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使得审批服务更规范、更高效。今年,省司法厅还向“闽政通”政务服务APP推送了律师、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基层法律服务电话等共9大类便民服务查询信息。所有审批事项均实现“最多跑一趟”或“一趟不用跑”。 (本报记者 魏青 通讯员 江胜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