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检察之盾”守护公共利益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民行监督打造优质检察产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8日讯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的窗口之一。如何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民生”检察产品?近年来,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聚焦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饮用水、环境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问题,一条条检察建议、一次次有力监督,全方位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消除了一批社会隐患。 撑起生命健康的“保护伞”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马尾区检察院将工作的着力点之一放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了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针对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马尾区检察院通过打造食品安全数据化“监督眼”、实施进口食品监管专项警示教育、开展行政执法巡查等方式,增强食品监管人员依法守法意识,净化监管环境。这项工作经验被省商务厅、省自贸区办公室评为“第九批创新成果”,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预防项目”,两次在专门会议上向全国推广。同时,这项工作的官方微信宣传还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水乃生命之源,为让群众喝上“放心水”,马尾区检察院开展饮用水资源安全专项调查,形成《关于白眉水库水资源污染调查的报告》,引起高度重视,推动及时开展饮用水资源专项整治。同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停水库旁边的两家规模养殖场和一家钢铁制品厂,消除了饮用水安全隐患。 做美好生活的“清道夫” 对于群众来说,美好生活的一个重要前提便是平安,要想让生活变得更美好,那么就需要有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对此,马尾区检察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消除群众生活中的安全隐患。 为确保公共交通安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福州三环快速辅道、马尾铁路沿线等交通要道周边存在废弃物堆积、积水严重等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的问题,马尾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6次,发出检察建议9份,监督相关部门及时清理建筑、生活垃圾等阻碍交通的废弃物30多吨,消除了要道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为确保河道通行安全,马尾区检察院摸排妨害河道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20多条,推动问题整改10多次。今年以来,针对闽江及其支河河道护坡堆满遗弃废渣、河流污染等问题,该院发出检察建议5份,监督行政执法单位清理河道垃圾6次。监督立案并起诉4起涉嫌盗采海砂刑事犯罪案件,并在判决后及时监督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河道修复活动,确保海上丝绸之路和河道的畅通无阻。 为确保人民财产安全,马尾区检察院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的虚假诉讼案件,先后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均被法院认可。严惩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的“老赖”,办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件2件4人。通过办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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