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区检察院探索打造轻罪诉讼制度新模式
机制创新 提升质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6日讯 2018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构建中国特色轻罪诉讼制度体系,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探索设立专门的轻罪刑事案件检察部门,先行先试,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形成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审前过滤、质效并重为主要内容的轻罪诉讼制度“思明模式”。 繁简分流 打造专门团队 思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量占全市近三分之一,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如何通过创新机制,提高办案质效成了摆在检察官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我们通过对近三年的基层院司法实践进行调研,发现判处三年以下的刑事案件占比近7成。但由于未能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导致部分案件审限拖延,办案人员压力大。”思明区检察院轻罪刑事案件检察部门负责人吴雅莹分析道。 为彻底解决繁简不分导致的“堵车”现象,2017年11月,该院率先探索打造轻罪刑事案件检察部门,将其作为轻罪案件的专门办理机构。运转过程中,该院充分考虑罪行轻重、审查难度和分案衔接,采用形式标准进行划分,该部门集中受理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轻伤)等8类审查起诉案件。 现在,该院的轻罪刑事案件检察部门由6名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3名辅助人员组成,占办案人员的36%,却办理了同期受理数75%的审查起诉案件,从而让更多司法资源投入到疑难、重大、复杂和不认罪案件的精细办理中。 成立一年来,该部门受理案件1293件1437人,占同期受理案件数量的75%;其中提起公诉案件中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占比95%,一审判决服判率达98%,作出相对不起诉226人,逐步形成多层次的诉讼模式。 深化试点 推进简案快办 近日,由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5起危险驾驶案件在该区法院进行集中开庭并当庭宣判,庭审用时不到8分钟。 “在基层检察实践中,大量轻微、简单的刑事案件,耗费了干警大部分精力,占用了本就紧张有限的司法资源,于是我们开始探索建立简案快办的新模式。”吴雅莹说。 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的首批试点单位,思明区检察院探索打造了具有思明特色的从简从快办案模式。 以往办案过程中,承办人先后要开展告知、提审、具结等法定程序。现在告知环节实现告知、提审、具结程序“三合一”,集中了解犯罪嫌疑人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重点核实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做到简程序,不减权利。 同时,制定要素式审查表格,如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中,对驾车人血液酒精含量进行填录,以打勾、打叉方式对机动车认定、是否涉嫌共同犯罪、驾驶距离等25项定罪量刑主要证据进行审查;并对相关文书制作进行简化,在起诉书综述部分一并提出量刑建议,省略“三纲一书”等非必要文书的制作。 建立刑事速裁值班公诉人制度,在法院对多个案件同时开庭审理时,由轮值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在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下,简化庭审程序,平均庭审时间用时为5-8分钟;在全市率先上线运行远程提审系统,对被告人在押的速裁程序案件试行远程提审,省去往返路途、等候提押等时间,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效率。 “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1045件1118人,占比81%,共有755件814人被分流出来采用速裁或简易程序办理,实现了轻罪案件快速流转。”吴雅莹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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