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法院打造海岛综合法律服务体系丰富乡村治理模式
凝聚合力,强化矛盾化解能力 2018年11月的一天,当事人陈老太到苏澳法庭起诉一起民间借贷案件。通过询问,法庭干警了解到借条已届20年,且同村被告否认系其所写,考虑到年代久远,即使笔迹鉴定亦不能保证准确结果,反而可能使当事人陷入时间和金钱的双重负担,导致矛盾激化,遂立即向陈老太析明其中法律风险,并依据陈老太申请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将案情告知当地司法所,由司法所安排陈老太所在村调解员协助调解。最终在调解员的说理和法庭干警析法的共同作用下,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这是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进一步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一个小案例。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平潭法院法庭团队加强与离岛乡镇、司法所联动,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鼓励乡镇干部、村两委积极参与基层矛盾化解。并结合乡村矛盾特点制定更加细致的诉调对接标准,充分发挥乡、村干部贴近群众,熟悉矛盾的优势,指派熟悉涉案当事人的乡、村干部参与调解工作,精准发力,较大程度提高了调解工作水平。2018年仅苏澳法庭就有近15%的矛盾纠纷通过上述机制化解,有效维护了村居和谐。 同时,平潭法院法庭团队还与离岛乡镇建立由综治部门、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共同参与的微信联络平台,实现信息的及时互通,便利日常工作交流,提高矛盾纠纷反应速度。2018年,通过联动排查预警矛盾纠纷均得到妥善处理。 “这种‘群众说事,干部评理,法官释法,各司其责,合力解纷”的纠纷解决格局’,丰富了乡村治理模式。”平潭县人大代表王训泉对此高度评价。 (本报记者 陈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