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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大为缩水 买家要求退中介费遭拒

2019-04-03 11:00: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院审理:

中介存在过错应返还中介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房产经纪公司和某房产中介上杭分公司为李先生夫妇与王汉某买卖房屋提供中介服务,收取李先生夫妇中介费用,某房产经纪公司和某房产中介上杭分公司与李先生夫妇成立居间合同关系。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同时,应当对委托卖也即委托买的房地产充分了解,对房地产的相关事项比一般人尽更大的注意义务。本案涉及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上已记载说明房屋建筑面积登记为340.55平方米,是由一、二、三、四层建筑相加得出的,而房屋实际只建了三层,登记建筑面积多算了一层。

孔晓某、钟华某作为专业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注意到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与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相差较大,但孔晓某、钟华某始终对外称房屋建筑面积为340.55平方米,且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有将房屋实际面积比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少一层(88.03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情况告知李先生夫妇。

房屋建筑面积关系房屋结构、布局、用途,影响购房选择,孔晓某、钟华某未如实将房屋建筑面积相关情况告知李先生夫妇,造成李先生夫妇与王汉某买卖房屋未成功,过错在于孔晓某、钟华某,作为其履行职责的工作单位某房产经纪公司和某房产中介上杭分公司应当返还收取的费用25600元。

法官提醒: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房屋买卖涉及的标的额巨大,存在较大风险,当事人找中介公司提供居间服务,一是因为中介公司拥有大量获取和发布房源信息的渠道,这种信息资源是普通买房者不能获取的;二是因为中介公司在房地产交易领域具有专业优势,这种优势让买卖双方都愿意花钱买个放心。

据此,该案警示房屋买卖双方、中介公司应依法依约履行各自义务。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 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