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姜宏:甘做政府立法的默默耕耘者

2019-04-17 09:43: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问题导向  在适度必要上做文章

2017年9月3日至5日,厦门市迎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这也是厦门市第一次筹备和举办重大国际性活动。为了确保厦门会晤筹备和举办工作的顺利进行,厦门市先后出台了若干保障重大国际性活动筹备和举办的临时性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相关临时行政措施的出台,首先要考虑的是否对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用法治思维去保障厦门会晤的顺利进行,不留‘后遗症’。”姜宏说道。

为了充分借鉴兄弟城市在举办重大国际性活动的有益经验,2017年初姜宏随省法制办专程前往杭州市学习举办G20相关法制保障的经验,回来后姜宏带着法规处的同事加班加点,多次组织会议讨论。

这是一场博弈的过程。

“因为部门经常站在工作方便的角度出发,而我们要站在客观、公正、法治的角度甄别梳理,切实做到‘缺什么,补什么,避免扩大化’。”

“金砖会晤筹备期间,相关部门的压力很大,因此提出很多出台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建议,而我们则更多地要从适度、必要的层面去思考。”姜宏继续说道,“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在临时性行政措施的把握上,原则上是非特别必要的不做规章,能用文件的尽量用文件 ,要少而精。厦门会晤期间,政府层面只出台了《厦门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暂行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汽车租赁安全管理办法》两件规章和若干行政规范性文件,总体效果不错。”姜宏欣慰的说到。

科学立法  追求良法善治

政府立法除了实践的需要,也要理论的支撑,做到科学立法。为此,厦门市政府专门聘请了41位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包括来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等各个方面的专家学者。每部法规、规章草案都要召开专家论证会,对相关制度设计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论证。

“政府立法要有所为,但又不能太任性。”姜宏认为法治思维+创新精神是厦门市政府立法的气质。“政府法制部门是政府立法的审查部门,要做好把关的作用。说‘no’很容易,但具体要怎么做才是关键。立法是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各行各业你必须都要熟悉和了解,你说不行你要说出理由。”

在厦门市法制局,姜宏经常是最早一个到单位,最后一个离开单位的人。为确保相关临时性措施及时出台,经常利用双休日和下班时间连续加班奋战。“立足新时代,我将继续带领法规处全体同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扎实做好政府立法工作,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为厦门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法制保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有之行效的制度支撑。”姜宏说。

(本报记者 余凌云 叶小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