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损房协商修复未果 业主诉开发商逾期交房
法院:要求开发商修复受损房屋后,组织双方办理交房手续,驳回业主诉讼请求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7日讯 业主收到交房通知后,在验房当日因刷卡机故障未完成交房手续,双方未再约定交房时间。两个月后业主再次验房时,发现墙面存在空鼓问题。空鼓整改后,房屋因超强台风受损,业主认为开发商逾期交房,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近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判决驳回业主的诉讼请求。 验房发现问题要求整改 2013年,市民小宏与厦门某开发商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小宏以90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于2016年6月30日前交房;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予以保修。因不可抗力或者住户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由买方承担。双方补充协议约定:商品房需经验收合格方可办理交房手续,故在交房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的任何瑕疵缺陷均属于保修责任范围,由卖方承担保修责任,买方不得以该瑕疵或缺陷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办理交房手续;若买方以质量问题拒绝办理交房手续的,则以交房通知规定的交房期限届满日为交房完成日。 合同签订后,小宏依约支付了首付款60万余元。后房屋经验收合格。2016年6月20日,小宏收到交房通知单。同月28日,小宏与开发商工作人员一同现场验房,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因刷卡机出现故障,小宏未带现金未能缴费,故当天未能办理交房手续。双方未另行约定交房时间。 同年8月,小宏再次验房并登记墙面存在五处空鼓问题。2016年9月13日,空鼓问题已整改。 遭遇台风房屋受损谁担责 不料,两日后,超强台风“莫兰蒂”在厦门市登陆,涉案房屋出现墙面渗水、门窗遭到损坏等情况。双方因就房屋渗水、门窗损坏等问题协商未果,小宏将开发商诉至集美法院。 小宏认为,开发商拖延施工才导致交房延期。台风虽为不可抗力,但该不可抗力事件只会造成毁损,不会导致修复工作长期延误,因此交房延期是人为因素导致,故要求开发商修复门窗、整改空调孔洞、燃气管孔洞并赔付逾期交房违约金6万元。 开发商认为,该商品房已符合约定的交房条件,且小宏签收了交房通知单,开发商并未逾期交房;合同约定在交房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的任何瑕疵问题均属保修责任,由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小宏不得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收房。因此,小宏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没有合同与法律依据。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进行现场勘验,发现台风对房屋造成多处损坏,但未发现渗水现象,要求开发商对上述损坏进行修复。在修复、整改后,法院组织双方办理了交房手续。小宏因此变更诉求为要求开发商赔付逾期交房违约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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