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检察机关全力践行和完善“生态检察模式”
2019-04-23 09:44: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生态修复让山城靓起来 “补植复绿基地二期资金已经到位,基地三期最近正在紧张造林中,欢迎检察官们上山监督。”近日,尤溪县生态国有林场梅仙经营区蔡主任在联合镇吉木补植复绿基地向尤溪县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科干警详细介绍了基地三期植树造林情况。 三明山区林业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76%,然而盗伐林木、故意毁坏林木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为更好地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三明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的同时,主动把促进生态修复纳入到诉讼监督的工作中推进,会同法院、公安局、林业局等逐步建立完善生态修复工作机制。 为保证植树成活率,检察机关创新将原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补种改为委托具有修复资质的社会第三方机构替代修复,有效解决了“有人种,无人管”的问题,并将生态修复范围从原先的涉林刑事案件扩大到所有生态领域犯罪案件,实现恢复性司法工作机制全覆盖。2018年,该市共办理补植复绿案件60件,发出《生态修复令》34份,补植树木993亩,督促缴交生态公益补偿保证金26万余元。 “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实现惩治犯罪与恢复生态环境双赢,突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让山城大地不断绿起来、美起来,让百姓可以畅享碧海蓝天、绿水青山。”已经成为三明检察人的执着追求,也成为三明市检察机关的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生态写照。 (本报记者 吴国锦 黄丽青 特约记者 陈长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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