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解法”再出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6日讯 这是一组令人骄傲的数据,更是一份令人振奋的成绩单—— 近十年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卫计委、司法部、公安部、发改委等相继到南平市调研总结医患纠纷“南平解法”; 近十年来,北京、上海、天津、广东、重庆、宁夏、深圳、台湾等全国各地共128批次1596人组团,先后前来南平市医患调解处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考察学习; 近十年来,中心应邀到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以色列、塞浦路斯等国,演讲交流; …… 中心先后被中央综治委、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被中央综治委和中组部通报嘉奖,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是全国同行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最近,医患纠纷“南平解法”又荣获福建省改革开放40周年“福建影响力”优秀案例。 因时而立 服务发展大局 2009年之前,南平曾因医闹事件闻名全国。 当年7月,南平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大医患纠纷应急和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决定由时任南平市司法局副局长的龚选民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下设的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主任。职责是:具体协调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各县(市、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 选地址、找人手、搭班子、定制度。一阵紧锣密鼓的筹备后,同年8月,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是福建省首家成立的第三方独立的医患纠纷专业调解社会组织。 调解员对矛盾冲突尖锐或家庭困难的患者及家属进行回访慰问,帮助其恢复正常的生活。 中心作为独立的医患纠纷专业调解机构,由一批资历深厚的人民调解员、医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心理医师等专业人才队伍组成,能够利用卫生、公安、司法、宣传、法院、民政等多部门互动联动的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医患纠纷,实现医患纠纷受理、调解、医学鉴定以及诉讼“一条龙”服务,受到医患双方的普遍欢迎。 同时,中心组建了由233位具有丰富医学、法学经验的医学专家、公检法法医组成的“医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有20名资深律师组成的“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在立案审批、初查报告、调解意见、结案报告等环节上,建立了相应的报告、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有力地保证了调解依法、公平、公正地进行,提高了公信力和调处效率。 近十年来,中心共接受各地来电来访咨询33650人次,南平市共受理立案的有1415件,已调结1338件,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均为100%。所调解的纠纷最快的三天调结,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没有一件反复,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被中央媒体冠以医患纠纷“南平解法”。 案结事了 化解纠纷隐患 “没想到能赔这么多,我代表全家感谢你们的热心帮助。”不久前,家住延平区塔前村葫芦山的村民魏某在中心的调解室里和医院签下了有关赔偿的协议。魏某说,他的父亲突发胸闷胸痛,四肢麻木,腹痛症状,但是到医院后却造成临床死亡,给他们一家造成很大打击,于是向医院方索赔20万元,但是医院不同意,双方一直僵着。 在万般无奈之下,魏某找到了中心,调解员刘新民迅速介入此案,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疏导,为当事人答疑解惑,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清责任。经医疗事故鉴定,本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应承担次要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测算,医方应赔偿人民币30万元左右。 “在刘调解员多次调解下,能赔这么多,我已经很满意了。”当初魏某全家都很悲痛,情绪激动地来到调解中心,在这里也吵闹了很久,但是调解员刘新民很耐心,不厌其烦地解释说明,最后他找来医院的负责人,当着双方的面,解读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赔偿金额。 有医患纠纷,找中心。在南平,这已经成为医患双方的共识。在中心的走廊上密密麻麻地贴着数位调解员和几十位南平各医院医疗专家的信息。龚选民介绍说:“中心实行‘点调制’:患者可以自主选择调解方式,可以选择调解员和医学、法学专家,在调解过程中,患方如有正当理由,还可更换调解员。” 在进入专家咨询阶段,对专家的选择采取医、患双方各选1名,中心指定1名,由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使专家的咨询意见更有公正性,也易被医、患双方接受。 正是这种第三方客观中立的做法为“南平解法”赢得了许多赞誉。如今,南平地区的医患纠纷已由原先中心介入转变成患者家属主动上门要求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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