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创生态司法品牌 护辖区绿水青山

2019-06-05 12:46: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延伸职能 纳入综合治理
 
据悉,该院近年来延申审判职能,将生态司法保护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提升广大民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我们有专门的宣传教育基地,在江口镇蒜溪公园和芦镇崇福村。”该院分管生态环境审判庭的方季萍副院长对记者说道,在重大节日、主要公共场所,涵江法院都会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会设置法律咨询台、展板,普法人员会向群众发放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据介绍,该院近期举行的“美丽莆田,我是行动π”和“绿色生活、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活动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通过这些普法宣传,唤起涵江区群众对环保事业的重视。
 
据介绍,2018年来,涵江法院共审结生态资源类刑事案件10件11人,其中污染环节罪3件4人,失火罪2件2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1件1人,滥伐林木罪2件2人,盗伐林木罪2件2人,审结涉生态资源类行政案件35件,准予执行行政罚款处罚共计103225元,准予强制执行恢复林地原状共计28512.66平方米。

(本报记者 庄然 通讯员 林颖 苏圣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