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生态司法品牌 护辖区绿水青山
2019-06-05 12:46: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延伸职能 纳入综合治理
据悉,该院近年来延申审判职能,将生态司法保护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提升广大民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我们有专门的宣传教育基地,在江口镇蒜溪公园和芦镇崇福村。”该院分管生态环境审判庭的方季萍副院长对记者说道,在重大节日、主要公共场所,涵江法院都会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会设置法律咨询台、展板,普法人员会向群众发放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据介绍,该院近期举行的“美丽莆田,我是行动π”和“绿色生活、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活动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通过这些普法宣传,唤起涵江区群众对环保事业的重视。
据介绍,2018年来,涵江法院共审结生态资源类刑事案件10件11人,其中污染环节罪3件4人,失火罪2件2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1件1人,滥伐林木罪2件2人,盗伐林木罪2件2人,审结涉生态资源类行政案件35件,准予执行行政罚款处罚共计103225元,准予强制执行恢复林地原状共计28512.66平方米。
(本报记者 庄然 通讯员 林颖 苏圣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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