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执法标准不 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引社会热议
2019-06-06 10:56: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按照新国标,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九成以上都不合格,全国各地交警为此组织开展了大规模整治。整治中,广西南宁一则“电动自行车载人超过12周岁违规”的消息引起网友热议。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而对于自行车载人的规定,则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如今,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电驴违规载人曝光 引起社会广泛争议
在广西南宁,人们习惯将电动自行车称为“电驴”。5月22日,南宁交警曝光了一批“电驴”违规载人的信息,748名“电驴”车主上榜。
曝光的同时,南宁交警给出法规链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简称广西交通条例)第42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1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搭载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
据了解,广西目前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超过1000万辆。南宁曾被称为“骑在摩托车上的城市”。2002年“禁摩”后,取而代之的电动车数量急剧上涨,目前保有量已经达到200多万辆。
违规载人信息一经发布,网上便出现了强烈的争议。截至5月27日20时,微博话题#电动车载12岁以上人算违规#阅读量达1.6亿,讨论2.7万次。同时,“@微博同城”针对此规定发起投票活动,多数人认同“不合理,治理不能一刀切”,少数人认为“合理,安全第一”。
网友“强”说:“明明夫妻二人同一目的地一部车可以解决的事,非要开两部车,增加城市道路车流量,也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几率,纯粹添堵。电动车坐两个人完全没问题。”
网友“潇潇”称:“很多人接送孩子上学、放学都骑电动车,12岁以上的孩子不能搭载,公交车又慢又堵,孩子上学怎么办?”
然而,记者采访得知,南宁交警目前的执法,并非一时心血来潮。事实上,广西交通条例早已于2009年11月27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近10年。
“在以往的执法中,交警部门一直依据的是广西交通条例的相关规定。”南宁交警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行动之所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主要是南宁市骑电动车出行的人群庞大,大范围专项整治时曝光的人数众多。
综合考虑安全便捷 两者兼顾却成难题
随着我国“二孩政策”放开,一个家庭两个孩子的上学、放学接送问题,困扰着越来越多家庭。
重庆市民万中(化名)的小孩正上幼儿园,从学校到家步行要40分钟,学校没有校车,老师要求家长亲自接送小孩上学放学。于是万中买了一辆电动车接小孩放学,可交警却说电动车不能载人,“抓到就罚款”。
万中通过市长信箱反映后,交警部门很快作出回复: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您驾驶电动车搭载小孩违反了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的规定,其行为应当受到处罚。交巡民警是正常的执法活动,是合法的。
“打车成本高,乘坐公交、地铁未必直达,而且公交车容易堵车,担心孩子上学会迟到……如何做到既不违背交通法规,又能解决孩子上学的接送问题,确实是一道无法解决的难题。”同样,在广西交通条例面前,南宁市民徐倩(化名)也很无奈。
5月29日,广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就广西交通条例关于非机动车载人的有关规定召开情况说明会。广西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伟雄介绍了制定相关规定的初衷。他说,在广西交通条例立法阶段,在调研、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中,部门、群众对“电动自行车载人”存在较大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广西交通条例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广西交通条例是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而按照当时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小于或者等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者等于240瓦,考虑到其制动性能等各方面因素,允许其载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当严格禁止。
另一种意见认为,广西是欠发达地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是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与出租车、公交车相比,经济实惠便利,应当允许其载人。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综合考虑安全性和便捷性两方面因素,应当允许电动自行车载人,但必须设置一定的限制条件。
广西人大常委会经过研究和审慎考虑,也在参考借鉴外省相关法规规定的基础上,采纳了第三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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