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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法院创新“3+1+N”模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2019-06-18 11:56: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分层过滤  便民利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8日讯 近日,记者走进古田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看到许多前来打算诉讼的群众正在导诉员的引导下转为选择诉前调解,避免了“讼累”。
 
“我院始终着力创新机制,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古田县法院副院长黄荣峰说。近年来,该院从“分调裁”机制改革入手,探索构建“3+1+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进阶速裁团队、人民调解室职能,吸收N种元素,构建多元解纷社会格局,助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2018年,调解374件,申请法院司法确认158件,委托调解成功率33.18%。
 
深化繁简分流
 
创新“三次分流法”
 
虽然近年来法院系统着力优化诉讼流程,但是诉讼对于当事人来说,依旧是较为麻烦的事,要耗费许多时间精力。过多的诉讼,对法院而言,也造成较大的工作压力。为此,古田县法院构建诉前分流、速裁分流、疑难分流的“三次分流法”。
 
该院将分流端口前移至导诉环节,建立先行过滤机制,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诉前调解。经调解成功的案件,由速裁团队进行确认。2018年6月1日启动“诉前调”字号,收案1127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59.2%。
 
诉前收案后,由立案庭专职程序甄别分流员负责案件的甄别与分流。程序分流员综合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难度、案件数量进行繁简分流,认为适宜调解的,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委托人民调解室与“兰惠琴工作室调解”进行调解;案件立案后,分流员认为应当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的,转入速裁团队进行快速审理;认为疑难或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分流至对应的业务庭办理。
 
以离婚案为例,过去,离婚案立案后,交由家事法庭处理。书记员对案件进行送达材料的整理,然后送达案件,15天答辩期过了之后才可开庭。这样,一起离婚案往往至少1个月才能审结,耗费当事人大量的时间精力。
 
而如今,按照“三次分流法”,离婚案先转入诉前调,消化了一大部分不必要的诉讼。即使立案了,大多数也被分流至速裁团队进行速裁、速结。
 
“层层过滤后,繁简纠纷得以快速、精准分离,实现矛盾纠纷梯次滤化,有效避免案件空转。”古田县法院立案庭庭长陈金花说。
 
创新团队模式
 
释放“一”的最优效能
 
古田县法院坚持“当简则简、简案快办、以简化多”,重点调整充实速裁团队,整合司法力量,由原来的5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组成的1个速裁团队,整合成现有的7名法官、3名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组成的1个速裁团队,通过精简诉讼程序,推进类案专审,探索要素式裁判文书,激发“一”的最大潜力。同时,采取远程视频等技术方式,全面提高司法效率。
 
2016年,邱某某因生意需要资金,向游某某借款6万元。由于邱某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2019年4月19日,游某某将邱某某及其丈夫张某某起诉至古田县法院。
 
5月13日,邱某某同意调解。但张某某在外地,无法回来参与调解。按照以往的规定,调解必须要张某某在场,即便不在场,也需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后方可进行调解。
 
而如今,按照速裁机制,古田县法院采取微信远程视频的方式与远在外地的张某某连线,现场特别授权后达成调解,决定半年内一次性还清借款本息。张某某委托邱某某在调解笔录上签字。
 
古田县法院不断探索速裁新机制。案件到达速裁团队后,对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并自愿放弃答辩期(一般答辩期为7-10天)的案件,当日开庭审理,当日结案。对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案件事实简单,速裁团队审查后,遂以电话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如对方当事人放弃答辩期的,则由速裁团队在3个工作日内开庭审理。若对方当事人要求答辩的情况下,由速裁团队排期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2018年,速裁团队结案数1577件,司法确认案件158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577件,平均19.27个工作日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