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古田法院创新“3+1+N”模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2019-06-18 11:56: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吸收“N”种元素
 
构建多元解纷社会格局
 
近年来,古田县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基础,依托“专业解纷平台”,吸收“N”种社会元素,由点及面,搭建基层解纷网络,形成多元解纷格局。同时,下沉资源,在人口集中的乡镇设立工作室,全面对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网络。
 
在古田县法院,常住有2名特殊的“法官”——特邀调解员。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协调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避免其因为不必要的事造成“讼累”。
 
钱本鑫就是其中一名资深的特邀调解员。他今年70岁了,曾是司法局的一名干部。退休后,热心的他继续在调解事业上发挥余热。
 
在老钱的记忆中,有一起调解至今印象深刻。一对夫妻去世后,一处房产因无子女继承,双方各自的亲戚就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因此“反目”。
 
这一纠纷涉及双方亲戚共9人,必须征得所有人同意才能达成和解。老钱不仅四处收集证据,求证遗产继承的有关情况。还当起了他们家里的“亲戚”,为他们一一讲解法律和情理。最终,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解,双方亲戚同意遗产对半分。
 
“对我们来说,调解可能只是工作,但对老百姓来说,可能就是天大的事,也许你的调解会改变被调解人的一生。”这是老钱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2018年,他参与调解263起,调结97起,没有一起调解后当事人反悔的案例。
 
平湖法官工作室、鹤塘人民法庭调解工作室、交通巡回法庭、生态流动法庭巡回……一个又一个多元解纷的品牌,构建起古田县“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协作、司法推动、社会全员参与”的诉讼与非诉讼调解衔接机制,形成共同参与纠纷化解的开放式格局。

(本报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郑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