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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人民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2019-07-09 13:56: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部门联动:汇聚纠纷化解合力
 
3月13日,魏某添来到安溪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要求魏某民赔偿其14年前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因事发时间久且缺乏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明,难以认定案件事实及具体赔偿金额,调解是最好的办法!”交通法庭在立案当日即联合交警大队、调委会开展调解工作,并邀请县人大代表陈秀珠参与调解,从情与法角度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调解,魏某添当天就拿到了7000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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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多、处理程序繁琐等特点,2009年10月,安溪法院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并进驻交警大队,提供集“立案、保全、调解、审判、执行、救助”于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自设立以来,法庭共受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3233件,审结3193件,调撤率高达88.57%,平均审理时间缩短到1个月以内。
 
近年来,安溪法院坚持依法处理和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主动加强同辖区机关单位、基层村居等组织的对接联系,针对辖区合同类纠纷多发的特点,联合县工商联创设诉讼调解与商会调解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针对辖区华侨华人众多的特点,联合县侨联成立涉侨法律服务工作室;针对开发商逾期交房办证引发的业主纠纷,联合住建部门加强诉前协调化解……在法院的推动下,各部门积极参与的风险联排、矛盾联调的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渐显。
 
“不断汇聚各方力量,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理念,既为群众减负,又为法官减压。” 安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良才表示。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徐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