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荔城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一线故事
2019-07-10 10:14: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提前研判
2018年12月24日,该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前,我们紧紧围绕该案的证据、事实,就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进行研判,并制定了多套出庭预案,以确保庭审效果。”荔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林颖慧说。
庭审现场,公诉人就3000余字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讯问、举证、发表意见。并在法庭辩论阶段就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定性处理等争议焦点一一进行了答辩。最后,经过控辩双方的充分辩论,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18年12月27日,荔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主犯游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其余几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个月到4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
“13册卷宗最终形成5万多字的审查报告与3000余字的起诉书,是我们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严格梳理把关,打准、打稳、打狠,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赵育生坚定地说。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林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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