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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保利城一期业主们最近比较烦

2019-07-22 10:53: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未交房,地下车库就出现开裂渗水

“当时购买泉州保利城,就是冲着项目宣传的‘央企品牌’和楼房品质去的。”业主洪先生告诉记者,今年6月初,保利城交房前举办的业主开放日活动让他傻了眼,“地下室开裂渗水、通风管道锈迹斑斑、消防楼梯破损……”

日前,记者随业主吴先生来到保利城一期地下车库,确实看到了地面出现了开裂渗水的情况。“我们买的是城东最贵的房子,然而给我们的却是这种质量的地下停车场。”情绪激动的吴先生,脸上写满了愤懑。

“还有一些如相邻两家的房门间距过近等不人性化的设计。”记者随即来到吴先生所购买的复式套房门前,看到门前的走廊没有封闭,是一排栏杆阻隔,而且电梯口旁边的窗户设计过低,窗户一推开,很容易发生坠落等意外。“泉州7-8月份是台风天气,如果下大雨,雨水肯定会从走廊刮进来。到时候整个走廊不仅地面会很湿滑,而且两边的电梯也会很不安全。”吴先生对楼盘存在的诸多质量问题表示担忧。

就楼盘存在的上述质量问题,吴先生等业主再次拨打了泉州12345热线反映此事,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复称,“地下车库渗水问题该局已要求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修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严格按修补方案修补。”

日前,就泉州保利城业主所反映的这些问题,记者来到保利城售楼部进行采访。在售楼部,一名赖姓工作人员称需请示领导。大约20分钟后,该名工作人员回复称,采访需事先预约。随后,该工作人员留下记者的联系方式,称会再联系记者。但截至发稿,记者并未收到开发商任何形式的回复。

对此,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许水清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泉州保利城开发商在销售时,有明确表示,已经解决孩子上学问题,应当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如果校址原在小区规划范围之内,那配套小学无论有没有写进合同,如果没有建,都算违约。如果学校没有计划建在小区规划范围内,那应该是营销人员私自作出的虚假承诺,是否属于欺诈或开发商违约还需要进一步取证调查。”许水清律师最后补充到。

(本报记者 叶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