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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庄严法槌下的“温度”司法

2019-08-21 11:14: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宽严相济 情法交织相融

在审判实践中,涵江法院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对过失型犯罪案件被告人的刑罚以宽缓为主。“教育挽救才是目的,因此我们坚持宽严相济。”余铮清继续向记者介绍,对于初犯、偶犯、从犯、认罪态度好等具有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涵江法院予以从宽处罚。同时,处罚中还注意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被害人有无过错、有无取得被害人谅解、民事赔偿是否到位等,综合考虑进行从宽处罚,给予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2015年的某一天,黄某因生意需要和偿还欠款的需求,着急筹措一笔资金。他在家中看到母亲放在柜中的的存折和存款单,便将其盗走,还使用手机将该存款凭证拍照固定。尔后,黄某持上述存款凭证在2015年11月14日至12月4日间先后6次前往某银行取款本息共计40万余元。之后,黄某担心被母亲发现责骂,又伪造了3张以母亲为户名的储蓄存单及1本存折放回家中原处。2016年5月28日,黄某的母亲持上述伪造的金融凭证前往银行取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致案发,黄某被抓获。涵江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伪造银行结算凭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黄某的行为虽然已构成犯罪,但其认错态度良好,且取得了当事人的谅解。法理不外乎人情,秉承着法律的最终目的是教化向善,我们决定对其从宽量刑。”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道。

除了认罪认罚协商制度,该院还加大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力度,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价值功能。

2017年5月,庄某驾驶一辆变型拖拉机沿荔涵大道的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与郑某驾驶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郑某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庄某立即停车报警,并在事故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接警后在现场将其抓获。承办该案件法官林珊在收到案件后,念其自首且认错态度良好,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最终庄某取得了被害者家人的谅解,对方撤回附带的民事诉讼,庄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以调解方式处理附带民事诉讼,是保障被害人民事赔偿权利、保证“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积怨,更好地维护被害人的利益。为此,该院在审判实践中,对交通肇事罪、因小事或邻里关系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如造成的后果不是很严重,一般积极主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达成调解,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依法给予从轻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也尽量适用缓刑。2016年至2018年,该院共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58件,其中调解结案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