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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周宁加了三道“保险”

2019-10-21 10:32: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民警+保险

提升“幸福指数”

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一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他们时刻战斗在打击违法犯罪的第一线,也时刻面临着未知的风险。为此,周宁县公安局在已有的工会互助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家庭疾病保险的基础上,延伸推出了“民警+保险”服务。

“我们每年斥资约28万元为全局民警、文职、职工及辅警购买每人每年700元的补充医疗保险,并且定期组织开展全面健康体检,为民警建立健康档案。”该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李罗强说,一切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解决警务人员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

作为该局补充医疗保险运作以来的第一个受益人,民警林浩对此深有体会。2017年,林浩在该局组织的健康体检时发现甲状腺上长了两个结节,根据医生的诊断结果,该结节存在癌变的可能。进一步复查后,林浩最终被确诊为甲状腺癌。“确诊后,我立即办理了住院手续并动手术,接下来每年还要进行复查。一系列的治疗和手术费用给家里带来了很大负担,好在有这项补充医疗保险。”林浩介绍,出院后,该局通过协调保险公司启动补充医疗保险理赔程序,为其办理了保险理赔金15万元,极大减轻了因重疾给家庭带来经济压力。

2018年10月,该局再次延伸完善保险服务,将全局民警、文职、职工及辅警的直系亲属纳入参保范围,依照自愿原则,民警每年自行出资200元为家人投保,进一步优化了民警执法软环境。该项目运作以来,共赔付58人次,赔付金额50.43万元。

执法对象+保险

提升“安全指数”

在民警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往往会碰到犯罪嫌疑人逃跑、自伤、自裁、突发疾病等情况,而这给民警带来了一定的执法风险及心理压力。今年7月16日,该局与保险公司签订《周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政府救助保险协议》,每年投保9万元,为依法传唤正在接受调查的嫌疑人及周宁县看守所在押员人员购买救助保险。

“在保险期内,被传唤人员及在押人员死亡或因意外导致伤残及因疾病、意外造成的医疗费用,经公安机关认定需启动救助的,我们保险公司会根据认定方式给予赔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宁支公司经办人员赵健介绍,对被传唤期间及在押期间死亡者,保险公司将给予每人最高赔付30万元;对被传唤期间及在押期间因意外导致伤残者,每人将获得最高赔付10万元;对被传唤期间及在押期间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的,每人补助最高限额15万元。

“‘执法对象+保险’服务,看似未给群众与公安民警带来直接受益,但却为民警执法安全撑起了一道‘保护伞’,使他们得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执法办案中去,也对公安机关及监所的安全管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黄高松说。

(本报记者 龚丽雯 宁德长安网记者 叶雨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