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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行政检察以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2019-11-29 09:26: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一手托两家 目标是共赢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9日讯 行政检察职能,被称作“一手托两家”:一头连着审判机关,一头连着行政部门。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工作,与法院谋共识护公信,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不断呈现出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检法践行共赢理念

共护司法公信

“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者目标一致,都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行政检察的实效在共赢理念下得到充分体现。他举例说,省检察院受理莆田市民黄某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行政诉讼申诉案,该案抗诉后获改判,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细则。以个案公平正义促进法治进步,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抗诉优秀案例。

以共护司法公信为目标,福建省检察机关与法院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联合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座谈会”,对达成的共识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诉讼监督良性互动形成司法合力的通知》,共同建立疑案探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调研等协作配合机制。各地检察机关以会签协作文件、召开联席会议、组织案例研讨等方式,与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把共赢理念落到实处。

2015年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裁判监督案件93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提出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而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强化同级监督,促进法院重新审查并自我纠错,既降低监督成本,又提高了监督效率。

对法院判决裁定确无错误,福建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司法公正和审判权威。南平市检察院组织对长期上访的余某行政民事诉讼系列案件进行评查,在对这起历时15年涉及民事纠纷、行政处罚、行政赔偿等6起案件的39卷案卷进行认真复查评议后,认为法院裁判正确,并与法院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府院良性互动协作

推动依法行政

做实行政检察,不仅要多办案,更要通过办案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为此,省检察院探索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良性互动关系,建机制、聚共识,补短板、强弱项。

据介绍,早在2012年,省检察院和省政府法制办在全国率先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相衔接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2015年与省政府召开联席会,建立“加强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工作协作配合五项机制”,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级检察院也与当地政府、相关行政机关会签协作协议、办法217项,实现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履职中发现,一家医疗器械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已失效仍在销售药品,涉嫌非法经营罪,但公安机关对移送的线索并未受理立案,理由是过期许可证未被注销。该局遂将案件线索移送到台江区检察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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