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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蓝天 不负春光

2020-05-18 10:09: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规范办案 主动监督

除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之外,漳州未检部门还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创新方式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追究罪行较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而在此之外,严审案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样是未检部门的职责之一。

2019年,一起校园斗殴引起的刑事案件摆在漳州未检检察官们的案前。在详细审查案件之后,他们发现认为这是一起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嫌疑人,并不构成犯罪。随后,当地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及时还当事人清白。

对无罪的未成年人及时还他清白,对涉罪的未成年人积极教育、感化、挽救,都是未检检察官的职责范畴。近三年来,漳州市检察机关共对涉罪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52件101人、相对不起诉处理51件68人,其中14人经跟踪帮教后返校学习并考上大学,其他人也都找到工作,回归正常的成长轨道。

值得一提的是,办案是检察工作的基本职能,但未检检察官的办案却不只是就案办案,根据案件当中存在的保护未成年人不到位的问题,未检检察官们还会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推动完善社会综合治理。

2017年,在龙海市台投区某中学的门口,刚刚放学要回家的中学生小程被一辆路边的大货车撞倒在地,面临着她的是下半身截肢的严重后果。当时,检察院在依法惩治肇事者的同时,检察机关还积极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协调保险赔偿等救命钱的尽快落实,并会同市妇联对被害人多次走访慰问,送上慰问金。

此外,检察机关还在实地走访过程中敏锐地发现,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有校园门口交通安全设施欠缺的原因。

随后,未检“水仙花”团队随即在全市学校进行抽样调研形成报告。最终,市检察院向市道路安全管理办公室发出了检察建议,推动漳州全市校园周边开展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