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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蓝天 不负春光

2020-05-18 10:09: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多样普法 社会参与

4月初,漳州市检察院到浦南中心小学捐赠医用口罩和免洗洗手液等防疫物资,缓解该校防疫物资不足的难题。

这是漳州市检察院在省教育厅明确开学时间后,采取的行动之一。自省教育厅明确开学时间后,漳州市检察院便采取积极行动,通过捐赠防疫物资、防疫宣传和普法宣传的方式助力学校安全复学。

其实,漳州市检察院与学校的紧密联系由来已久。2018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制发了最高检成立以来的第一份检察建议,对强化校园安全机制、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提出了具体意见。漳州市未检水仙花团队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要求出发,结合漳州实际,探索建立漳州特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之路。

近年来,经过探索实践,漳州市检察院建立起“一长三员”队伍,提升校园法治水平。

其间,漳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开展工作。漳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黄秀强受聘为漳州一中法治副校长。同时,“法治辅导员”“法治联络员”“法治小观察员”队伍同步组建。由此,漳州市“法治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全面开展。而未检“水仙花”团队则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制作并发送法治宣传材料,开展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专题法治讲座,提升学生法治意识。

2019年,最高检、团中央确定了40个地区作为试点单位,共同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漳州市检察院、共青团漳州市委共同申报的“漳州市鲁冰花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便在此列。这也是全面铺开全省首个市县联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同时,也拉开了探索建立漳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序幕。

几年来,漳州未检水仙花团队用温情守护和奉献,打造一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高地。漳州未检用情与真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制的蓝天,让花季年华,在阳光下灿烂绽放,不负春光。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何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