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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泉州好生态 洛江检察敢碰硬

2020-08-10 09:43: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0日讯 “这些年,我经常看见穿着蓝色制服的人穿梭在林间小道,直到有次偶遇他们车,才知道他们是检察官。因为他们,这里的山更绿了,水更清了,连空气都新鲜了。”家住泉州清源山北麓的陈大伯,谈及眼前的变化,忍不住称赞道。

近年来,泉州洛江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主动服务区委国家级生态区建设,尤其是持续关注辖区内清源山北麓的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履行公益检察职能,有效促进清源山山脉生态涵养功能逐步发挥,区域自然生态和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环境整治,起诉国土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

“蓝天白云,碧水净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们生存的基础。”洛江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保护环境不能局限于一个方面,必须从多个方面入手,才能做到全方位的保护。

开展饮用水源专项监督是该院保护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该院干警在双阳街道新南水库巡查时,发现水库旁建起了几栋装修精致的建筑,还沿着公路修建了围墙,公共水源俨然变成私家小天地。该院及时展开调查工作,分别向区环保部门、区国土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就区国土部门怠于履行国有土地监管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最终成功督促拆除违章建筑3栋,建筑面积达1140平方米,有效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安全。

检察建议,督促环保部门责令整改

“为不断改善宜居环境,我们一直关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洛江区检察院干警介绍,2016年,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洛江区双阳街道的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存在污水臭气熏天的环境污染问题,影响附近居民日常生活。

接到举报后,洛江区检察院立即派出干警到垃圾填埋场核实,从而了解到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从管道渗出,以致出现雨污混流现象。针对这一现象,干警们立即采取行动,一方面及时向区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区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市环卫处立即整改;另一方面深化公益监督,深挖事件背后原因,发现该填埋场受限于设备老化、资金不足等问题,多次主动联系环保、市政管理部门,共同分析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方案,有力推动市政管理局向市政府专题请示,最终促成市政府投资7935万元对垃圾填埋场进行升级改造。

洛江区检察院以“公益”为抓手,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这两个重点,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针对水污染防治、城镇生活垃圾及医疗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开展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工作,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