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厦门法院评选出“十三五”期间办理的十大案件

2021-01-22 15:44: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案件⑦

梁某等人与厦门文广体育有限公司、李某生命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16年12月10日,吴某在马拉松比赛中佩戴“李某”的女性号码布进入赛道参跑。在通过终点后,吴某突然摔倒,出现心跳停止、呼吸微弱等情况,在赛事医疗点临时救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后于当天上午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2月,吴某的亲属起诉要求文广体育公司、李某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39268.1元。法院经审理认定各被告行为与吴某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判决驳回吴某亲属的诉讼请求。

专家点评

柳经纬(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由于厦门马拉松赛所具有的品牌溢出效应,该案判决结果不只影响到当事人的胜负和利益,也对包括马拉松在内的体育运动各参与方有警示作用,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该案一审组成“3+4”大合议庭审理,判决书也以较大篇幅对争议焦点详细分析,说理充分,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裁判结果体现了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对人的生命尊重敬畏的精神。

案件⑧

某投资公司与厦门某贸易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厦门某贸易公司通过厦门海关申报进口某牌啤酒,被海关暂扣。海关审查后作出无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并通知某投资公司,若在扣留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法院行为保全或财产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将对所扣留货物予以放行。某投资公司诉至厦门中院,主张该贸易公司进口上述啤酒的行为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并对上述被暂扣的啤酒提出行为保全、财产保全及证据保全申请。厦门中院组织听证调查,裁定准许其证据保全申请,不予准许其行为保全、财产保全申请。经审理认定,厦门某贸易公司进口的涉案被诉侵权产品系通过合法途径进口,符合平行进口商品的情形。考虑到现有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平行进口行为,某投资公司亦未能证明因此对商标权人造成实质损害或是导致商品来源发生混淆等,认定某贸易公司进口涉案啤酒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驳回某投资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省高院二审予以维持。

专家点评

林秀芹(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该案明确了如进口商品清楚标明了来源,不会导致相关消费者混淆,未造成商标权人实质损害的,不构成商标侵权,对于平行进口贸易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厦门中院在依法保障权利人正常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慎重采取保全措施,体现及时保护和稳妥保护的精神,较好地平衡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案件⑨

苏某甲等5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案情简介

2004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苏某甲等五人虽依法取得采矿证,但在未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林地并擅自改变用途,从事采石采矿经营作业,原有植被及林业种植条件遭受严重毁坏。案发后,五人对上述林地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同安区农业农村局为五名被告人指定在同安汀溪堤内村“厦门生态审判碳汇教育实践基地”造林作业。被告人认罪认罚并自愿超面积补植复绿,计划造林总面积658亩。法院责令苏某甲等五人缴纳补植复绿保证金1965600元,分别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5个月至3年不等(缓期执行)并处罚金。

专家点评

陈晓明(厦门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该案是厦门市涉案面积最大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也是我省责令犯罪人补植复绿面积最大的刑事案件。刑罚应以惩罚犯罪、警示潜在违法犯罪人、教育广大社会成员遵纪守法为目的。同安法院以生态环境审判庭为主导,全力推进具有可操作性的涉刑生态修复工作,开辟了全市首个“生态审判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并积极联合有关部门、社会组织打造生态环境刑事犯罪补植复绿工作新机制。本案的审理就是在此背景下一个很好的尝试,使被毁坏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