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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评选出“十三五”期间办理的十大案件

2021-01-22 15:44: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案件⑩

叶某甲等243人与厦门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案

案情简介

厦门某公司拖欠叶某甲等243名工人工资。2020年3月10日,工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及时处置易贬损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将款项收至法院监管,及时清收十多笔到期债权。3月18日,集美区劳动仲裁委裁决应付工人工资427万元。4月26日,部分工人到相关部门信访,法院及时安抚工人情绪,对其执行疑问进行解答,引导合法维权,并到厂区为工人集中办理执行立案手续,当日按已执行到位款项计算发放比例,发放部分执行款项。在征得双方意见对评估报告不需异议期的情况下,法院快速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挂拍。5月28日,集美法院再次通过现场办理结案手续形式,为243名工人确认登记尚欠工资尾款,并集中办理案件结案手续。案涉执行款项全部兑付到位。

专家点评

何丽新(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涉民生案件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该案涉及243名工人工资,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极易引起群体信访,影响社会稳定。时值疫情期间,若未严格控制好人员聚集情况,更会影响疫情防控。集美法院在机器设备等资产处置方面,通过加强与评估公司沟通,加大对当事人的引导促使其放弃评估报告异议期,高效处置机器设备,促成案外投资人拍下并成立新公司恢复生产,助力企业“重生”和民营经济复苏,体现了人民法院灵活高效执行涉民生案件,也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善意执行、帮助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优秀案例。

(本报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厦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