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纾解纠纷司法有“情”

2021-04-25 15:19: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维护“友情”

化解闺蜜间借贷纠纷

原告何某诉被告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被告都是“90后”女生并且是闺蜜关系。被告陈某多次向原告何某提出借款请求,原告也在自己并不富裕的情况下多次透支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借款给被告,甚至向网络贷款平台进行贷款。后被告经济困难无法还款,何某于2021年2月将陈某起诉至诏安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15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调解伊始,双方情绪激动。何某责怪陈某拖欠借款导致其被众多银行、平台催收;而陈某则埋怨何某不顾情谊将其诉至法院,调解陷入僵局。

见此,经办法官以情动人,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在核对4年以来双方支付宝、微信的转账记录近千笔后,明确了借款的金额。双方也在法官的引导下念及之前的友情,互相体谅对方的难处,何某还主动放弃了利息请求,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案。

“这次调解从上午9点开始到下午1点结束,虽然辛苦,但取得好的效果就值得。”经办法官介绍,在案件审理中,诏安法院坚持将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有效方式,在查明事实保障当事人权利的情况下,将司法审判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问题相结合,弱化分歧、化解矛盾,以实际行动践行“铁肩担道义,以法护权益,为民解难题,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理念。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沈修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