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让拒不认罪的嫌疑人主动低头

2021-10-22 10:45: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突出“智库”互联 确保矛盾化解实效性

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开示为契机加强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最大限度满足降低司法风险和节约司法资源的现实需要。

在办理万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的过程中,在逃十余年后终被抓获的嫌疑人对自己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却不愿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借由证据开示过程向其展示证据并公开量刑计算过程,结合其伙同他人持菜刀抢劫两次、涉案财物两万余元、曾因抢劫罪被判处刑罚,且到案后未退出赃款等情节,再综合同案犯的判决情况对其提出有期徒刑八年的量刑建议,在细致、精准的量刑计算过程和结果面前,万某某终于自愿接受处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严格遵循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不断加强尤其是重罪案件的说理,公开量刑计算过程同时加入类案因素以案释法,将执法和普法有机结合,力争达到办理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鲤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邀请如司法鉴定人员、事故责任认定人员等专业知识人员,力求做到严之有据,宽之有度,在保证协商实效的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时效浪费。此外,由“本土化”人民调解员在法治框架下,发挥优势依法调处,从客观中立角度通过“共知”引发共鸣,更快地提炼出真正影响矛盾发展变化的因果链条,拉进心理距离,促进刑事和解工作的开展,缓解社会戾气。目前,该院适用证据开示审结的案件中已邀请专业人员、人民调解员等出席开示会12场,促成和解51件,服判率达100%。

下一步,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于新发展阶段,积极主动作为,通过证据开示这项工作切实深化新时代司法检察工作,着力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努力做到不负人民信任和时代责任。

(本报记者 叶永坚 通讯员 吴蔚 谢馨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