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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让基层治理焕发新活力

2022-01-20 11:18: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播撒法治种子,共建美丽乡村

苦于资金不足,顺昌县高阳乡花桥村新建公路后,村里的生态公园迟迟无法建成。

在顺昌法院与森林生态银行开展合作启动“生态司法+碳汇”协同机制后,通过积极引导被告人认购该村碳汇带来的5.2万元资金,村里立即启用项目资金以整改工地、修建公园。而在高阳乡大村,碳汇资金给村民带来了饮水工程改造,提升了村民居住质量。

“没想到保护好树林也会有收益,就像守着金山一样。现在这里树高林密,走到哪儿绿到哪儿……”原本因历史遗留问题而难以办理砍伐证,导致滥砍滥伐、毁林成灾,“生态司法+碳汇”协同机制不仅带来收益,更守住了青山,激发了村民对生活的美好期待。机制运行两年来,得到6个法院48名被告人认购碳汇量51万余元,为11个乡镇的27个村集体带去碳汇收入。

法治引领,让百姓更富、乡村更美。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福建法院始终将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将“输血式”的扶贫方式变为“造血式”的开发方式,谋项目、筹资金、解纠纷、促发展,让百姓吃下“定心丸”,全身心投入乡村产业的发展中去。同时,全省法院不断加大乡村文化供给,让法治文化在基层落地生根。

让“遇事找法”成为习惯。 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积极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等司法“六进”活动,通过上好一堂法制课、办好一场法律咨询、编好一本小册子、开好一个示范庭、拍好一个短视频等活动形式,积极回应群众法律需求,扎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乡风文明推进乡村振兴。

“法治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福建高院院领导表示,全省法院将从审判职能衍生出服务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等社会职能,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美丽乡村的繁荣富强,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作出新的贡献。

(本报记者 郭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