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用心用情交出“平安答卷”
执法规范提质量 提升群众满意率 “犯罪分子的一个细微表情、一个习惯性动作,很可能就是破案的关键。”谈起案件侦办工作,长乐区公安局鹤上派出所副所长林亨玲有着自己的见解。 今年,林亨玲入围第三届“我最喜爱的福州警星”候选人,“规范办案、严把案件质量”是他身上最为显著的标签之一。 “对于每一起案件的侦办,他不但注重办案效率,在案件质量上更是自我严格要求。”在所里,案卷但凡打上“亨玲出品”的标签,就常被全所民警当作“范本”来学习。 事实上,不仅仅是林亨玲,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已经深深刻在长乐区公安局每一位民警的骨子里。 “我们通过夯实基层基础、压实责任链条、完善运行机制,建成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倒逼民警规范执法。”长乐区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陈永学介绍,该局以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不断完善执法监督、考评机制,将“日提醒、周考评、月通报”执法监督机制和执法突出问题常态化考评机制有机结合,多管齐下,开展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的执法监督工作。 同时,出台民警执法办案“负面积分”规定,开展“上门执法培训”服务,持续推进执法办案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此外,该局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成立党员先锋服务队16支296人,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入户清查、宣传引导、巡逻防控等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2次;并强化12345诉求件办理,及时与群众进行反馈沟通,提升服务质量,力争做到群众满意“零投诉”。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曾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