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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礼 守护“少年的你”

2023-05-31 13:47: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关键词三:网络直播

近年来,伴随着网络直播行业迅速兴起,部分网络直播平台未尽到监管职责,个别主播“利字当头”行为失范,专门以投其所好、甜言蜜语的方式诱导、哄骗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打赏,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引发诸多社会问题。

问题①: 网络直播中诱导未成年人打赏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解答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林菁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监护人可以拒绝追认,要求平台方退还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违规者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于“一条路”走到黑,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问题②: 网络直播平台、电子设备传递不良信息,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如何采取预防和管理的措施?

解答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林菁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国也早已出台网络安全法进行规制,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有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等行为。

网络直播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平台上发布、传播的信息具有监管义务,通过健全实名制和审核管理机制,对发布不良信息的,视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及时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如没有尽到法定义务的,可以由公安、网信、电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处罚措施。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

关键词四:司法救助帮扶

随着社会发展,未成年人成长遇到了越来越多的现实难题,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可以通过司法机关获得哪些救助帮扶?

解答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刘维、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林菁菁: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可以通过司法机关获得以下救助帮扶:

(1)综合救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未成年人需要保护救助的,应当委托或者联合民政部门或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经济救助、医疗救治、心理干预、调查评估等保护措施。未成年被害人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司法救助。

(2)家庭教育指导。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经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3)人身安全保护。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监护干预。检察机关发现监护人不宜继续履行监护义务的,可以建议或者支持被侵害未成年人的近亲属、居(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有关单位或人员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记者后记:

采访中,不少司法办案人员表示,目睹了太多折翼少年的悲剧,当孩子出现问题时,其背后通常折射出的是社会与家庭的问题。

孩子是家庭的孩子,当你选择成为父母,你就选择了责任,教育孩子是父母的法定职责,所有逃避的责任都会在将来付出代价;孩子是未来之花,他们是何模样,国之将来便是那般模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缺一不可,当全社会的涓涓之力汇聚成海时,定能让每一个孩子沐浴在法治保护的阳光之下!

(本报记者 周雯 郭佳文 通讯员 陈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