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持续推动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实事 提升监督实效 台江区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保障和关注特殊群体权益方面的职能优势,围绕社保、养老、社会治安等民生热点以及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行政检察案件。 2022年2月,针对唐某某、林某某等人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多次与区卫健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沟通,发出检察建议,促成依法及时解除尚未执行完毕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确保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该院通过电话沟通、当面调解、实地调解等,把法律讲明白、把事实讲清楚,有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2022年3月,在办理郑某某、马某某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时,多次与区法院、区卫健局、郑某某及其亲属沟通座谈,从“法、理、情”入手倾听诉求、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当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长达8年的行政争议得以化解。 该院还摒弃就案办案思维,通过个案监督触类旁通,穿透至类案监督,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以类案监督向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延伸,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 2022年8月,针对金融监管部门对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的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行政处罚法规空白点,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促成金融监管部门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既打破法规休眠状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又堵塞了电信网络犯罪全链条打击的漏洞,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吴素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