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检察机关以法治之力守护红色记忆
协作配合,让文物保护治理“强”起来 三明地处闽西和闽西北,是中央苏区的核心区,红旗不倒的革命根据地。1930年1月,毛泽东在这里写下了著名的《如梦令 元旦》:“宁化、清流、归化,路隘林深苔滑。今日向何方,直指武夷山下。山下山下,风展红旗如画。” 风展红旗,如画三明。为更好地保护革命文物和文化遗产,2022年8月,三明市检察院与市文旅局、消防救援支队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发挥各自优势,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机制,采取“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线索501条,用“精准化监督”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龙岩市检察机关加强与文旅、退役军人事务、民政等部门及军事检察院的沟通协作,探索创新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检察举措,推动问题标本兼治,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提升协同共治效能,让革命文物、革命旧址等红色资源永固流传下去。 唯有建章立制,方能谋长远、促长效。2023年5月,省检察院与省文物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通过日常联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重大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共同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综合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办案方式,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推动多部门协同共治,广泛凝聚文物古迹保护合力。几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与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 22份,增强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合力。 福建省检察机关还着力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台港澳办、法院、检察、公安、文旅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涉台文物保护联动格局,推广厦门“检察监督+台胞认领+社会共管”涉台文物保护经验以及聘任台胞担任涉台文物保护志愿都的做法。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协同文化旅游(文物)等部门梳理涉台文物古迹保护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聚焦突出问题和保护不到位的情况,深入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构建涉台文物长效保护机制,持续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台胞和社会关切。 (特约记者 张仁平 本报记者 雷闽娟 通讯员 林道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