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有温度 27年“烂尾楼王”获新生
善意执行有温度 27年“烂尾楼王”获新生 ——福州鼓楼法院成功执结全国商业楼盘最久烂尾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0日讯 近日,执行长达20年的产权交易中心执行案件最终以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的方式结案,另外两个长期未执结的关联执行案件亦已得到实质性化解。至此,号称中国商业楼盘烂尾时间最长“大世界基尼斯之最”记录、至今停工烂尾27年的福州商贸大厦最终得以涅重生。 福州市鼓楼法院在这三个执行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坚持保障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重,通过智慧柔性执法、善意文明执行,采取“活水养鱼”、“对症下药”等措施,让这株繁华都市中的睡莲蓄力“回春”,实现各方权益共赢。 深陷“三角债务”入困局 地处福建省会城市中心城区的黄金地段楼盘——福州商贸大厦,因房地产开发商牵涉多角债务纠纷导致停工烂尾长达27年之久。 2002年,某产权交易中心以代偿工程款纠纷为由将某百商公司、某房地产公司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审二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该百商公司应向该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代偿工程款287万元及利息等。进入执行阶段后,福州中院于2016年7月查封了该百商公司名下的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裁定该案由鼓楼法院执行。鼓楼法院立案执行后,于2019年7月继续查封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7年,该房地产公司以产权转让合同纠纷为由将该百商公司诉至鼓楼法院,鼓楼法院判决该百商公司将其上述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的权属变更登记至该房地产公司名下,并向该房地产公司返还代垫款7681532.85元及利息等。福州中院对该判决予以维持。因该百商公司未能履行义务,该案由鼓楼法院立案执行。 该百商公司曾早在1999年就以产权转让合同纠纷为由将该房地产公司诉至福州中院,该案经一审调解、申请再审、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等诉讼程序后,2007年福州中院判决该房地产公司向该百商公司支付违约金2724.2万元等。福建省高院对该判决予以维持。进入执行阶段后,福州中院裁定该案亦由鼓楼法院执行,鼓楼法院对该案进行立案执行。 2019年,该房地产公司向鼓楼法院承诺由其代该百商公司向该产权交易中心偿还债务,请求解除对该百商公司名下的上述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的查封措施。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鼓楼法院据此作出解封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执行裁定。之后,上述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该房地产公司名下。后因该房地产公司未能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代偿义务,鼓楼法院依法追加其为该产权交易中心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并依据当事人申请重新查封上述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 寻求“抽丝剥茧”最优解 上述案涉国有土地上早已建有在建工程,该房地产公司在取得上述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继续开展工程建设,开发建设楼盘“福州商贸大厦”。但这栋早已历史久远的“烂尾楼”因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被鼓楼法院依法重新查封而无法办理预售许可证,进而导致该房地产公司无法回笼资金盘活经营。该房地产公司多次向鼓楼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措施,但该产权交易中心与该百商公司对此坚决表示反对,三方当事人对此争执不下,矛盾激烈。 针对上述三个执行案件的三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鼓楼法院多次组织当事人及律师到院明确具体债权债务金额、沟通调解解决方案等,亦先后三次联合鼓楼区政府、楼盘所在街道以及三方当事人、律师召开执行案件协调推进会,围绕容缺办证、活封活扣、在建工程抵押、资金安全监管等多个问题展开协调沟通,鼓楼法院就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焦点问题、执行难点向各方充分释法析理,并引导各方对数种解决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寻找各方都认可的切实可行的一揽子执行方案,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