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提升工作质效
“调查研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 ——上杭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提升工作质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6日讯 盛夏时节,位于上杭县才溪镇的才溪乡调查纪念馆前,“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几个鲜红的毛体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调查研究,是我们党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方法,是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的核心和灵魂。如何把“调查研究”和新时代“枫桥经验”所蕴含的精神内涵、价值追求,转化为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高质量发展,努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是上杭检察人当下认真思考的首要问题。 为民纾难解困 传递司法温度 “感谢检察官对我的关爱,让我的生活有了新的希望。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你们帮助我渡过难关……”当检察官给饶某送上司法救助金时,饶某含泪说道。 2022年,上杭县检察院在办理饶某刑事申诉案过程中,发现饶某因傅某交通肇事造成重伤二级、十级伤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人傅某仅赔偿其0.2万元,仍有9.3万元未赔偿。饶某因颅脑损伤留下后遗症,视力受损,继续治疗仍需大额医疗费用。面对饶某一家的困境,上杭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全力支持,两级院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最大程度帮助饶某渡过难关。 同时,为了让饶某一家的生活得到长远保障,上杭县检察院主动对接当地职能部门,开展多元救助帮扶,协调县妇联为其申报困难母亲救助,并持续跟踪各项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一丁点火苗也能发出温暖的光,我们不仅要为受犯罪侵害的人伸张正义,还要通过救助和关护帮助他们走出生活困境。”上杭县检察院检察长廖健表示。 近年来,上杭县检察院加强与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困难妇女、困难未成年人等六类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救助。2020年以来,共救助17人,发放救助金53.6万元。 坚持诉源治理 化解矛盾纠纷 “远亲不如近邻,冤家宜解不宜结。”“有纠纷应多商量,互让互谅,以和为贵。”近日,上杭县检察院举行了一起拟不起诉轻伤害案件公开听证会,评议员会后深有感触。 在这起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多次听取当事人诉求,发动双方宗亲力量,联合公安民警和村干部释法说理、劝解促和,最终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双方达成了谅解协议。 2022年以来,上杭县检察院找准找实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树立全链条思维,做好司法办案的前端、中端和后端工作,做好释法说理、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等后半篇文章。依法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强化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犯罪,依法降低羁押率,在能动履职中把以人民为中心做深做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