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提升工作质效
守护未成年人 展现检察担当 “感谢检察官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再也不会那么冲动,再也不会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小希(化名)眼眶泛红,对检察官深深地鞠了一躬。 2022年6月,17岁的小希在宿舍趁同学去洗漱时将其放在床上的一部手机盗走并出售。经鉴定,被盗手机的价值为6660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通过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小希一贯表现良好,结合案发时系未成年在校生、悔罪态度较好、具备家庭监护条件、马上面临职教高考等因素,决定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遂于2022年11月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同时,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小希制定个性化的“回归疗程”,开展系列帮教活动,帮助其树立正确金钱观,鼓励其重新回到学校学习,冲刺高考为以后更好地步入社会打好基础。检察官还向小希的父亲孔某发出《督促监护令》,设置为期3个月的监护考察期,并聘请家庭教育指导专家为其开展个案家庭辅导。 2023年5月,检察官在考察期满对小希作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小希也如愿收到某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 “我们将以此类案件为依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与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与时俱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上杭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蓝姗姗如是说。 (本报见习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钟兰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