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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山绿水间看到检察身影

2023-08-17 09:07: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绿碳+蓝碳”,生活更美好

千峰叠翠一色新,气清畅顺沁肺腑。地处闽江中域的顺昌县,森林覆盖率达80.37%,在这里,每一枝翠绿,都不会被辜负。特有的“森林生态银行”,赋予这片盎然新含义,一元碳汇点绿成金。

2020年3月,吴某在其购买的山场滥伐林木。顺昌县检察院办理此案时,基于砍伐处无补植复绿的基础条件,提出认购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新模式,引导吴某自愿认购了4万元碳汇量。

案件结办之后,顺昌县检察院总结经验做法,将“生态检察”与“林业碳汇”相结合,建立“检察+碳汇”生态修复机制,引导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人,通过线上APP自愿认购顺昌本地贫困村(户)所拥有的林木碳汇量,并将这一情节作为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纳入量刑建议,在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同时,助力生态司法保护和乡村振兴。

在福建,不仅有“绿碳”,还有“蓝碳”。

东山,是全国第六、福建第二大海岛县,海域面积1800平方公里、海岸线163公里。位于前楼镇下的西坑村,是东山县贝藻类吊养重点片区,该县检察院在“下西坑村蓝碳经济服务中心”开启了海洋碳汇当地认购的探索。

今年3月,一起危害海洋生态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朱某某与下西坑蓝碳经济服务中心现场签订碳汇认购协议书,自愿认购下西坑村海洋碳汇1860吨计10.5万元——这是全国首个海洋碳汇现场实地认购案例,也是漳州市首个蓝碳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

今年3月,东山县陈某、朱某涉嫌危害海洋环境犯罪,怎么修复生态?办案中,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引导两人以认购海洋碳汇的形式,用于海洋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经测评,认定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可以购买1861.42吨(折合10.5万元)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当场,当事人签订《自愿认购海洋碳汇协议书》,完成该笔碳汇购买。

东山县检察院检察长许艺杰介绍,此款将用于下西坑村的海漂垃圾打捞、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相关方面费用,助力乡村振兴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致力于东山海洋生态保护与蓝碳司法, 该院先后建立“澳角海洋渔业碳汇基地”“东山湾红树林蓝碳检察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等多处海洋碳汇工作示范点,助推东山蓝碳经济发展。

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福建早已落地生根、成为常态。

早在 2009 年,该省检察机关就涉林案件,在全国率先探索“补植复绿”修复生态,起到了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挽救一个家庭的效果。“一诉多赢”的恢复性司法成效受到各界赞誉。随后,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文,将“补植复绿”工作机制化制度化,把生态修复推广延伸,养鱼治污、放流增殖、退茶还林、跨区整治、废矿改造等多种修复方式应运而生。

记者了解到,生态修复机制适用过程中,存在侵害发生地不适宜进行原地修复、当事人不专业导致修复达不到预期等问题。如何解决生态修复“执行难”又摆在了检察机关面前。

“遇山开路、逢水搭桥。”福建省检察机关对标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围绕“双碳”目标,探索通过“绿碳”“蓝碳”认购或者替代性修复的方式,促进生态环境有效修复。厦门市检察机关设立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账户,建立“蓝碳+绿碳”司法修复模式,漳州市检察机关建立“蓝绿碳”检察保护协作机制。福建的探索实践再一次走在了全国前列。

数字显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运用“补植复绿”机制办案131件,补植林木面积4060.3亩;办理林业碳汇损失赔偿案件98件,引导认购林业碳汇1.4万吨、认购金额791万元。宁德市检察院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全省首例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并以“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形式,挽回海洋生态损失68万元。

(本报特约记者 张仁平 本报记者 雷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