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才溪创新“1334工作法”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
践行调查研究好传统 打造基层治理新样板 ——上杭才溪创新“1334工作法”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8日讯 在上杭县才溪镇下才村红军桥旁,有一棵枝繁叶茂的百年大榕树。村民忙完一天的农活,喜欢茶余饭后聚集在大树下拉呱聊天。根据村民的生活习惯,才溪镇定期组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信访办到榕树下,现场调处化解村内复杂民间纠纷和信访案件,搭建现场“接待室”和“调解室”,让“大榕树下讲讲理”成为群众生活的一部分,在定分止争的同时,也达到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真正把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近年来,龙岩市汲取客家传统文化精华,聚集群众法治需求,以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为抓手,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为公众提供“一站式受理、全流程调处、全链条解决”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不断把调解服务向基层神经末梢延伸,实现了横向连接44个行政部门,纵向贯穿市、县、乡、村各级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多元联动,打通了与12345、12348等平台的信息对接渠道,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覆盖全市”的矛盾多元化工作格局。 “汇聚力量和资源,把调解送到‘家门口’,把矛盾化解在‘最前头’,让群众感受到‘鸡毛蒜皮’的事也有人管,享受到服务的便捷。”龙岩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郑奕玲告诉记者。 “1334才溪工作法” 为群众需求精准“号脉” 上杭县才溪镇素有“模范之乡”“将军之乡”“建筑之乡”的美誉。当年,毛泽东曾三次来到才溪,走村串户,进行了10多天深入细致的社会调查,写下彪炳史册的《才溪乡调查》,揭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朴素真理。 时光流转,如今,上杭县才溪镇以丰富“红土枫桥”内涵为契机,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政法领域的实践运用,创新推出“1334才溪工作法”,“圩日议事”是当地利用“1334工作法”将矛盾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一个缩影。 红军桥,树荫下,石凳上,每逢农历初三、八上午,在镇村工作人员的主持下,上杭县才溪镇下才村的“圩日议事”准时“开业”。家住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纪念馆旧址周边的黄女士,就在“圩日议事”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环境卫生问题。 原来,才溪乡调查纪念馆旧址门前公共绿化带里,常年有群众放养鸡鸭,家门口路面上经常有家禽粪便,周边环境卫生恶劣。2023年才溪镇下才村“圩日议事”刚开半个月,黄女士就来“诉苦”,接待她的领导了解情况后,立即协调村干部、城管执法、环保站等职能部门,研究解决方案。 “真没想到,让我这么揪心犯难的事儿,这么快解决了。”黄女士竖起大拇指,特别满意。 “圩日议事”,是才溪镇提出的一种联合信访的接待创新模式。是利用约定俗成的传统圩日,由镇领导、各职能部门、信访办在“圩日议事”指定地点联合接待信访群众,并根据群众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问题梳理、政策解答、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等服务,对信访问题一站式接待、一揽子处理。 此外,龙岩市致力发挥“熟人社会”优势,挖掘村社“五老人员”,推举有声望、有情怀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等组成专职调解队伍,重点攻坚群众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设立“党员先锋岗”,建立特色调解室54个,金牌调解员86名。平台上线以来,全市共组织调处各类纠纷144036件,调解成功131737件。 “定分止争客家祖训工作法”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俗话说‘家事无对错,只有和不和’。你们家训也说‘孝弟宜敦也’。”“莫因些小事相违,手足以和为贵。”此前,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坎市法庭处理的一起案件,吴某的母亲和子女3人,因80余万元的死亡赔偿款纠纷,互不相让甚至大打出手。身为吴氏家族“叔公头”的吴文开知道这一纠纷后,在祠堂以先人的德善观教育他们。几人听了以后顿时羞愧万分、满脸通红,都表示要互相礼让。最终,原本闹得不可开交的他们,在家族长辈的调解下握手言和。 这是当地利用“客家祖训”创新治理方式的一个缩影。 龙岩是享誉海内外的客家祖地,客家文化积淀深厚。近年来,龙岩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客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行“以文化人解事、聚合力量理事、搭建平台议事”的“定分止争客家祖训工作法”,巧用客家家训谣谚、“叔公头”、村民理事会等载体和主体,及时把百姓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晓以法律法规,述以祖训大义。龙岩将客家家训贯穿调解始终,实现情与法结合,柔性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前,组织编写并发放“客家调解三字经”,让客家和平理念深入人心,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调解中,组织当事人重温家训和文化,引导当事人以和为贵,合理合法地处理矛盾纠纷;调解后,制作一份含有家训的调解协议,劝诫当事人履行协议勿再起争端,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今年以来,龙岩共发放含有“客家家训三字经”等客家元素的调解宣传资料6000余份。 不仅如此,龙岩各地巧用村规树立起文明“新风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引导群众红事新办、白事简办,倡导树立文明乡风民约。“团结族人、和睦乡里、诚信守法、戒斗息讼”“红白喜事爱节俭,家庭和睦乐融融”等一条条极具客家特色、朗朗上口的村规民约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