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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噪制噪被起诉 激化矛盾无赢家

2023-08-22 15:12: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官说法:

对于合理范畴声音

相邻人应予以必要容忍

该案中,原被告双方为上下楼邻居,双方在正常生活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环境噪声,双方均应予以相互理解并本着邻里和睦原则尽量避免滋扰到邻居。范女士之子尚幼,基于孩子天性难免跑跳、玩玩具产生声音,且挪东西、走路在家庭生活中亦不可避免,前述声音亦发生在一般人正常的活动、休闲时间,小高应自行调整作息时间,对原告及其家人正常生活产生的声音予以必要的容忍。同时,原告及其家人亦应予以注意,避免对楼下小高的正常生活产生干扰。

作为侵害安宁权的一种形式,以案涉“噪声污染”为典型的相邻污染侵害纠纷已成为当下邻里关系的一大杀手。因本案被告曾经违背承诺,再三反复制造耸人噪声,严重影响原告生活,本案调解条件有限且并非最佳方案,本着一次性彻底解决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迅速作出裁判,避免原告持续长期处于不安的生活状态,并通过判决提醒双方均应本着邻里和睦原则尽量避免滋扰到邻居。本案虽最终以判决结案,但在审理过程中承办人始终贯穿着说服教育工作。

在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被告向承办人承诺,其不会再采取类似制造噪音的方式解决问题。原告说,法院的一纸判决解开了她的心结,有这样一份裁决,她相信被告会改变,并表示近期打算把孩子接回家里居住。

以邻为善一直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希望本案的审理可以在守护安宁权的基础上唤回人们对孟子口中“出入相友,守望互助”美好景象的渴望,促进邻里和谐,助力构建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

(本报记者 余晶 通讯员 同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