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驱动民营“巨轮”扬帆再起航
府院联动 寻求破解 “冠海系公司资产较多,每月还有租金收益,我们一直在探索引入新的投资人,将两案从破产清算转为重整的可能性。”主审该案的法官程菁表示。 冠海系公司拥有广阔的海域使用权和岸线使用权,且因政策原因具有一定稀缺性。同时,冠海系公司有着较为成熟的固定资产建设,因一直处于使用和维护的状态,具备迅速恢复生产经营的良好基础。 “相较于破产清算,这些有利条件让冠海系公司实现重整能更好地体现其资产的整体价值及无形价值。”审判团队的想法得到连江县政府的大力支持。 “如果能引进重整投资方投入资金,实现成功重整,将会有非常明显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首先,债权清偿率可以大大提高,债权人利益将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同时一旦恢复运营,现有职工将重获工作,并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促进当地就业和消费,并大大改善当地的营商环境。”连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林承文告诉记者。 为此,连江法院与连江县政府多次召开府院专题联席会议,就冠海系公司破产重整工作事宜展开探讨。一次次的专题研讨,具体细致解决了税费减免、征信修复等破产重整过程中一项项难题,铺平了冠海重整路上的一道道鸿沟。 今年6月6日,连江法院组织召开“线上+线下”实质合并重整听证会,听取债权人、债务人对实质合并重整的意见。会上,冠海系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意见获一致通过。 7月11日,连江法院裁定批准两公司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 成功破局 重焕生机 如何让冠海系公司依靠现有条件,吸引意向投资人,实现“涅重生”?从冠海系公司重整工作伊始,连江法院就在苦寻破解之法。 在冠海系公司破产案件选任管理人后,管理人即在连江法院指导下,先行在清算阶段通过报刊、媒体等多平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方。 2020年8月起,连江县政府、连江法院、管理人多次前往各意向投资方进行实地走访,并根据走访情况及意向投资方的意见建议,制定并优化招募重整方评审细则。 随着招募意向投资人工作的深入,冠海系公司合并重整工作也实现了大跨步,但如何挑选最适合冠海系公司发展的投资人? “冠海造船、冠海海运家大业大,用工需求大,是有实力有潜力的民营经济、实体经济,现在我们不仅要为企业纾困解难,更要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发,为他们找到最优质的归宿。”连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本剑说。 经过公开招募、实地调研、评审小组评议等程序后,金晟公司作为综合评定得分最高被管理人选定为意向投资方。 重整过程并不顺利,面对层层阻碍,年轻的破产审判团队没有气馁,在上级法院和连江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通过多方与银行进行不断磋商,最终形成符合各方利益的重整计划。 今年8月3日,连江法院召开冠海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审核并全面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最终确定由金晟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实现职工债权100%清偿,普通债权15万以下全额100%清偿,普通债权15万以上按6.5%清偿,累计清偿额度达6亿多元。 8月24日,连江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至此,冠海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成功,历时四年艰难重整的冠海系公司顺利“破茧重生”,焕发全新活力。 9月5日,经过各方的不懈努力,连江法院举行冠海系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人领款仪式,23位债权人现场一共领取款项5657万余元,为冠海系公司破产重整案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从此,重整后造船、海运这两艘福建省民营“巨轮”将再次劈波斩浪,驶向蔚蓝。 “冠海系破产重整案件是我院强化‘府院联动’,携手挽救企业的生动示范。案件审理中,我院牢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依法保障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的同时,又全力维护企业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多方共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连江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在市场化、法治化的轨道推进破产工作,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助推高质量发展。”连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健丽说。 (本报记者 兰国斌 林珊 通讯员 程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