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多举措践行“检察护宝”承诺
不遗一个 不漏一处 ——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多举措践行“检察护宝”承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7日讯 “感谢检察机关为保护黄素石楼做出的努力,让石楼免受电力设施带来的隐患威胁,同时共同推进了石楼的修缮工作,帮助这座具有300年历史的石楼得以重现往日的盛颜。”近日,泉州市泉港区黄素石楼管理者黄建通激动地说道。 2022年,泉州市检察院动员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宝·守护海丝名城”专项监督行动,泉港区检察院立足辖区特点,主动作为,全力实现辖区内文化遗产保护“不遗一个,不漏一处”。 一根电线杆 一份建议书 黄素石楼位于泉港区前黄镇前黄村,始建于清乾隆六年,于2005年被列为福建省第六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泉港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黄素石楼几经修缮加固,整体保护较为到位,但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内立有高压电线杆,高压线横跨石楼,并有电表箱挂在石楼两侧外墙壁,这些电力设施影响文物本体安全及其环境。 据此,泉港区检察院向区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依法履职,联合电力部门及时移除高压线等相关电力设施设备,加强黄素石楼等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排查,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有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主动与泉港区检察院会商整改方案,邀请当地电力部门参加,协调解决“一条高压线多年难迁移”的难题。经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在各方的协同配合下,电力部门最终同意将高压线等影响文物安全的相关电力设施设备移除。 同时,泉港区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对黄素石楼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排查,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及时制定修缮方案,改善文物本体安全及其环境状况。目前,已投入300多万元完成黄素石楼主体修缮,投入13万元建设黄素石楼智慧用电,完成黄素石楼厢房顶馆、文馆、下馆的设计。 多个示范点 一群观察员 泉港区检察院将黄素石楼电线杆问题作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自身调查职能,深入田间地头、村组,针对其他物质文化遗产实地踏勘,联合文保部门对辖区内文物古迹开展摸排80余次,建立健全联合行动、信息共享、定期反馈等长效机制,凝聚保护合力。 “我们还会对之前制发涉及文物保护相关检察建议内容的整改情况进行‘再跟进’,并通过诉前磋商、联席会议等形式,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泉港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道。该院针对水密隔舱福船技艺存在保护和利用不力、文保单位清莲庵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发出磋商函4份,并推动整改落实。 2022年,泉港区检察院在全区101个村(居)中,设立5个“检察护宝”示范村,首批聘请5名“检察护宝”观察员,设立3处“检察护宝”观察点,以“检察护宝”逐渐推进“全民护宝”,拓宽“护宝”行动广泛化、常态化。及时、全面、准确排查涉历史文化遗产问题、隐患,督察责任区内的涉历史文化遗产违法案件,实现公益诉讼的大联动、微治理。 “‘检察护宝’示范村的设立为其他同样具有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村(社区)提供示范方案,是推动辖区内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机制。”谈及“检察护宝”示范村的设立,东张村村书记陈志成连连点赞。 当前,不少文物保护涉及历史遗留民生问题,如何在经济建设、文物保护、民生保障等方面有效协同多部门执法整改,助力地方解决文物保护中的疑难杂症,需要更多的检察智慧。泉港区检察院积极联合峰尾镇党委、政府举办“在行走中守护非遗”主题活动,通过微宣讲、学习非遗技艺、体验古城文化等形式,传播检察好声音,当好“护宝”人,努力提升社会公众的认知及参与度,不断总结“检察护宝”好人好事、好经验和好案例,让“护宝”成为全民自觉行动,持续唱响“宋元中国·海丝泉州”城市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