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创建调解人才培育新机制
栽下培育“梧桐树” 引来调解“金凤凰” ——泉州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创建调解人才培育新机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8日讯 日前,首届“泉州人才节”圆满举行。在为期一周的“人才时间”里,各业界人才不以山海为远,共赴千里之约,奏响泉州新时代人才强市交响曲。 这是泉州市筑巢引凤聚人才的有力尝试。在人民调解战线上,全市9641名人民调解员、428名调解专家成员、326名人民调解志愿者默默耕耘一线,化解了一件件矛盾纠纷。近年来,泉州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做好“筑巢”“固巢”文章,通过激励机制、“传帮带”机制、人才培育机制,做到让调解员“有枝可依”,在调解的舞台上大施所能、大显身手,激活矛盾纠纷化解新动能。 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坚守调解的“第一道防线”离不开高质量调解人才的履职尽责,“提升人才质量而用之”的破题关键在于激活调解人才队伍的“一池春水”。为此,泉州市积极探索调解员管理新模式,开展调解员星级评定,善用考核“指挥棒”,极大程度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开展星级评定以来,很多调解员化被动为主动,纷纷转变工作方式,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提升调解效率。”据泉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星级调解员评定工作,设定评定办法、明确评定条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星级调解员总量控制原则,设置6个级别的星级人民调解员,综合调解员学历、工作年限、调解成效来制定星级评定标准,调解成效根据“能够独立开展调解工作、能够处理重大疑难纠纷、能够主观调解并预防”分类。近年来,星级评定工作逐步过渡到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分4个等级,转变为由市司法局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具体承担的运作模式。值得一提的是,等级评定并非“终身制”,等级能升能降,并对等级调解员进行相应的评优评先政策倾斜。 南安市以“以评定酬、以星定级、积分管理”为抓手,创新实施“星级评定+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形成“创”“评”“管”闭环,有效提升调解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南安市制定出台《南安市专职调解员绩效工资的实施细则》《专职调解员绩效积分管理办法》,将星级评定与薪酬挂钩,将考核情况与绩效工资挂钩,真正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德化县制定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等次,并按调解员等级设置5个额度进行相应奖励。 践行传道授业“双向奔赴” 在泉港区山腰街道庄安泰调解工作室内,调解员集中学习讨论该周案例,每人依次谈论案例中所提出的答案和观点,说出理由,最后由金牌调解员通过条理化归纳总结该案例所运用法条法理和法院判案实践以及今后在人民调解中如何运用,以此增强法律知识学习掌握熟悉程度的能力。 这是泉港“金牌带星牌”以“传帮带”模式发挥金牌调解员榜样作用,引导星级调解员处理各种问题的一个日常镜头。近年来,泉港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创新开展人民调解员金牌带星牌活动,推出“金牌带星牌(1+n)”人民调解员人才培育新模式,即1个金牌调解员结对培养若干名星牌调解员(1+n)模式,推动全区人民调解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整体提升。通过“金牌调解员”“传”调解工作经验、“帮”解决实际困难、“带”示范履行职责,以业务培训、以案释法、旁听庭审,传授“星牌调解员”相关的工作方法,针对其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主动开展谈心交流,及时了解思想动态,给予实践案例分析,并共同进行矛盾纠纷现场调解,通过具体案件帮助星级调解员总结工作得失。 同时,泉港区司法局针对老同志在新思想、新技术等方面的欠缺,年轻调解员也积极发挥自身特长,帮助老同志提高计算机操作能力、新媒体应对能力等,助其紧跟时代步伐,以此达到“以新促老”相互帮扶、协作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