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检察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走深走实
变“单一监督”为“同向发力” ——松溪县检察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走深走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6日讯 2022年以来,松溪县检察院深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运行,与县公安局秉持协作共赢理念,共同设立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下称侦协办),变“单一监督”为“同向发力”,着力构建新型检警关系。从而推动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检警共同履职取向,以法治方式助推松溪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机制落实 凝聚检警共识 “今年以来,检察官依法介入案件侦查17件,参加疑难案件讨论、发表意见21件(次)……”近日,松溪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通报侦协办运行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进行会商。 自侦协办成立以来,松溪县检察院秉承“凝聚共识,同向发力”理念,力求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围绕数据共享、案件会商、引导侦查等,把工作机制建实建细。 “在2022年侦协办成立初始,松溪县检察院、公安局便共同会签《关于健全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对侦协办的工作原则与相关制度进行明确,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细化综合配套机制,加强侦协办实体化运行,真正让案件质量‘过得硬’、办案速度‘跑起来’。”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敏说。 去年以来,依托侦协办,松溪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先后13次召开联席会议,就多项问题达成共识。松溪县检察院驻侦协办检察官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向侦查机关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推动了案件高质效办理。 突出履职重点 提升办案质效 “谢谢检察官和警察同志,帮助我们要到这笔保险赔偿金!”不久前,被害人周某、曾某在收到检警联手要回的保险赔偿金时,激动地向检察官和民警表示感谢。 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欧某在某保险公司任职期间私自伪造2枚印章,并先后用于周某、曾某所投保的4份投保单中。直至2022年6月,周某、曾某因公司遭遇洪水导致损失,欲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才发现投保单印章系伪造,遂报案处理。最终,经检警、被害人与保险公司多方协商,周某、曾某成功领到这笔保险赔偿金。 “针对该起伪造公司印章诈骗案,我们坚持类案监督思维,对该案的询问侦查及取证等进行类型化处理,变‘个案智慧’为‘类案经验’。”承办该起案件的王敏表示,这样不仅可以缩短往后该类型案件的处理周期,也可避免新警在侦查取证过程中出现程序性问题和证据瑕疵问题。 在办案工作中,松溪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动态监督,建立案件信息双向互通机制。一方面,检察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反映侦查办案质量的检察业务数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定期向检察机关报送刑事立案、撤案、涉案人员处置、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等主要数据信息,保障监督线索来源。 得益于此,2022年以来,松溪县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率均达到100%,无一起案件因不捕或不诉而引发公安机关复议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