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检察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走深走实
坚持制度创新 实现协作共赢 “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自愿认罪认罚。”日前,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涉嫌寻衅滋事罪的黄某向检察官表示。该案件自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院提起公诉,只用了3天时间。 “轻案的快侦、快诉、快判,得益于我们将繁简分流工作嵌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存在分歧的案件共同协商把关,快速办理危险驾驶、寻衅滋事、盗窃等轻微刑事案件。”松溪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陈薇介绍,在侦协办成立之前,松溪县检察院主要采取案管部门受案、再分流到相关业务部门的繁简分流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案管部门的审核压力,分流的精准度和及时性也存在局限性。 正所谓“牵牛要牵牛鼻子”。松溪县检察院积极与公安机关会商,明确“轻案快办”的受案范围及流程,并注重做实前置审查机制,要求驻侦协办检察官对案件提前筛查,将案件繁简分流关口前置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引导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做好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委托社会调查、财产调查、调解退赔等工作,有效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2022年以来,松溪县检察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7%。 此外,该院还积极践行“联训多赢”的理念,聚焦新法共学、实务互学、案例共育三个方面开展检警同堂培训,进一步加强交流互助、凝聚思想共识。自侦协办成立以来,共邀请县法院、公安民警针对刑事案件侦查、证据认定标准等实务开展同堂培训7次,参训人员100多人(次),大大提升办案干警素能,有效推动刑事案件执法司法规范化。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黄文江 叶国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