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检察机关提升监督质效 把握“五个坚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9日讯 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部门积极适应司法改革和检察职能调整新形势,牢固树立提升内部监督质效的新理念,把握“五个坚持”,全力推动检务督察工作落实落细。 坚持刚性监督 破解督察手段不足难题 针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检查、专项督察、业务评查等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莆田市检察院制发《告知函》,函告责任单位或个人全面检视、深入剖析困难与问题,迅速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并予以整改落实。 “《告知函》具体直接指出存在的不足与问题,以及函告主要意图,要求被函告单位或个人及时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并按照函告时限以书面报告正式函复。”莆田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告知函》作为日常督察工作联系手段,既体现了必要的沟通协调功能,又体现了程序性的提醒警示作用;既弥补了日常谈心谈话威慑力不足的缺失,又实现了未达到通报批评程度却能引起充分重视诫勉的功能。 坚持防范优先 破解督察观念被动难题 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莆田市检察机关找准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并逐一提出主要防控措施,从多方面完善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明确廉政风险监督主要对象,莆田市检察机关突出院领导、部门领导、员额检察官等重点对象,具体研究制定岗位职能、业务节点专属廉政风险排查条款,强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控履职风险,引导带动全体干警自觉加强纪律意识。同时细化廉政风险点。各部门结合履职实际,聚焦司法办案、干部选任、财物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三重一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通过梳理工作职责和岗位权限,查找出廉政风险点,制定主要防控措施。 此外,根据廉政风险程度,划分“低中高”三级预警,更直观地提示风险“边界”。同时,结合各项巡察、督察或业务检查工作,分级分类处置相关风险隐患,交办至相应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要求立即说明、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进,全程留痕。 坚持重点突破 破解督察业务不强难题 “我们聚焦重点案件,注重常规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严格落实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构建了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管理、检务督察 ‘三位一体’监督机制。”莆田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莆田市检察机关对案管部门的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通知书、涉检信访材料等,同步抄送检务督察办公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线索移送、工作联系制度,实行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线索随时互通、重大事项记录定期互享,打通内外监督“双循环”通道。并及时跟进全市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深入摸排,从中筛选、发现可能存在履职瑕疵或廉政风险的类案或个案,重点予以督察,探索建立以个案督察形式推进内部执法监督新途径。同时结合信访件、交办件、重点督察个案办理工作,加强与各业务部门沟通协调,邀请相关业务部门相对稳定的部分业务骨干人员,深入开展重点案件质量评查,适时抓好“一案双查”严格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