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检察机关提升监督质效 把握“五个坚持”
坚持点面结合 破解督察形式单一难题 莆田市检察机关突出日常抓、抓日常,从严肃上班纪律、规范办公秩序、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等方面整风肃纪。 为此,突出加强日常化、经常性警示教育,通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重要节假日前提醒教育等形式,把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组织全市检察人员开展涉诉、禁业情况自查填报,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方式,加强对检察人员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的动态管理。督察情况定期通报,见人、见案、见事,定期回访,靶向整改。 莆田市检察机关还建立“督导员”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安排专人担任记录填报工作“督导员”,构建全市检察机关记录填报工作督察指导网络。常态化开展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核查、违纪违法案件倒查等制度,以“关键少数”带头如实填报,带动“绝大多数”主动记录报告。 莆田市检察机关借助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监测同一检察官案件由同一律师或同一律所代理2次以上信息,每季度对同一律师代理同一检察官办理的案件数量及检察官对律师代理案件的支持率进行动态分析监测和通报,精准防控律师代理风险。 坚持宽严相济 破解督察质效不高难题 莆田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督察问责功能,让制度“长出牙齿”。针对省院通报的案卡流程错漏填信息,督促各县区院、市院各相关内设机构逐案核查,对通报问题所涉责任部门、责任人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采取纳入业绩考评、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追究相应填录责任。 另一方面,莆田市检察机关履行好依法保护职责,为身处业务工作一线、存在履职风险干警撑腰。对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被他人打击报复、诬告陷害,及时予以保护说明澄清。近年来,检务督察部对反映检察人员履职问题的信访件,均认真予以核查,在走访核实的基础上作出综合研判,结论确定信访件为举报反映失实,并均以专门书面报告形式予以及时了结澄清。 (陈静 陈琦 陈清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