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推进物业纠纷源头治理
延伸治理减讼 “合同条款写清楚了,我们就按合同约定来,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今年1月初,石狮某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重新签订了新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该小区业主蔡女士表示。 此前,物业公司因一业主未及时缴交物业费将其诉至法院。在办理该案时,承办法官发现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物业费缴交时间的约定不明确,前后条款互相矛盾,遂及时反馈给物业公司,促成该公司对新一年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物业服务合同涉及物业公司、业主、业委会等多个主体,若要“少讼减讼”需要各方依法履约、理性维权。石狮法院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一方面深入分析研判物业纠纷背后的行业监管、企业经营等风险隐患,通过“府院”联席会、“法企”座谈会等方式面对面交流共性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另一方面全面梳理办案中发现的法律误区盲区,通过线上普法、法官讲堂、法律咨询等方式,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物业纠纷。 今年以来,该院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送法进小区”活动3场次,为物业公司和业主答疑解惑、提供建议30余个,帮助解决顶层房屋漏水、车库垃圾清理等物业问题10余个,让群众住得更加舒心。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蔡怡娜 王情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