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这五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5日讯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五年来,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出实招、动真格,全面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积极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努力为校园安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防性侵意识 近日,一段福州话版的普法“顺口溜”在长乐梅花老年活动中心响起。银发老人们济济一堂,有的拍着手、有的敲击着拐棍,一起和着节拍。 这是长乐区检察院联合区委老干部局“银辉”红色宣讲员、区老年大学教师张伟民用方言编写的福州话版“顺口溜”。 “目前,该‘顺口溜’在长乐区所有村居推广。”长乐区检察院希望通过接地气普法形式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管好自己,保护好儿孙,阖家平安。 五年来,长乐区检察院坚持常态化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活动,结合福州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已开展法治进乡村67场。 根据未成年人的认知特点和兴趣爱好,长乐区检察院制作适合未成年人的宣传资料,利用“玉芳e站”微信小程序、微博、微信、抖音等互联网平台,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案例和问答等方式,以多种形式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建设+督促” 强化校园安全建设 日前,为巩固“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成果,长乐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开展校园安全建设座谈会,以“一号检察建议”出台背景、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数据等为切入点,解读教职工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强调学校要紧绷校园安全这根弦,把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落细。 “加强‘教师+检察官’合作,让教师真正成为校园安全的守护者,让德育、心理教师能够帮助提升法治教育效率,提高学生法治素养。”长乐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与会教师在会上交流发言时也道出了自己的心声,“校园安全无小事,身为教育工作者一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带动广大学生,杜绝侵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创建和谐校园。” 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长乐区检察院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建设,实地查看校园周边环境,推动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并持续推进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教育部门也积极邀请检察官到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向未成年人普及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五年来进校普法148场,覆盖辖区全部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