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开展冬季专项执行行动
攻克“骨头案” 震慑失信人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开展冬季专项执行行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4日讯 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20多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聚焦涉民生、小标的额案件,奔赴城区内多个执行现场,着力解民忧、惠民生,对消极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形成强高压的执行震慑效应。 执行威慑促案结 2023年7月,因黄某拖欠某住房保障中心租金共计5688.6元,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同年10月,黄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某住房保障中心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黄某,但黄某既未接听,又未到法院处理案件。行动当日上午,执行干警前往黄某住处“堵”到了睡眼惺忪的黄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法院,黄某仍旧不配合,还态度强硬地说道:“我不就是欠了点钱,又没有触犯法律,你们凭什么把我抓来?” 执行法官当即要求黄某打开微信,核查了黄某近几个月来的微信转账记录,发现黄某每个月均有超过5000元的钱款流水。执行法官当即严厉地向其释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在法院的威慑下,黄某幡然醒悟,赶忙给家人打电话,让家人帮忙筹款,并在上午10时前将5688.6元悉数偿还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和解化纠纷 “我确实是没钱,能分批给吗?我保证,我一定会履行义务,把欠的钱还掉。”法院内,徐某面露难色,诚恳说道。 原来,徐某因多次向刘某购买轮胎未付款而被刘某起诉至法院。2022年9月,经法院判决,徐某需支付刘某拖欠轮胎款共计31680元,因徐某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刘某于2023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当日,执行干警成功找到徐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耐心地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徐某终于明白一味地逃避执行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遂告诉执行干警自己无法一次性支付款项,希望可以和申请执行人刘某协商分期还款。 执行法官从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让徐某先支付1680元给刘某,以表明自己的还款态度。最终在执行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徐某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给申请执行人刘某,款项于2024年6月前全部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