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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开展冬季专项执行行动

2024-01-04 10:51: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拘留惩戒“不过期”

温某与张某、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年6月经法院判决,张某应偿还温某借款本金595623元及利息,高某在本金402000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张某、高某均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温某遂于同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全方位查询两名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因张某、高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度陷入僵局。终本后,被执行人高某曾与申请执行人温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先后偿还了80000元债务,但张某迟迟未露面。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再次将被执行人张某、高某传唤至法院,希望能够通过耐心劝导和拘留威慑双管齐下的方式督促两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经多方劝说,被执行人张某、高某还款态度消极,表示无法拿出钱来偿还债务。最终,法院依法对张某、高某作出了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雷霆出击,亮剑“老赖”。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传唤到位被执行人15人,当场履行完毕9件,达成执行和解4件,司法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14.67万元。

(彭冬晴 储丹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