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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小案件” 守护“大民生”

2024-01-04 10:57: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办好“小案件” 守护“大民生”

——宁化县检察院能动履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4日讯 “小案”关乎大民生,每一起“小案”对于涉案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关系到一个甚至多个家庭,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宁化县检察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乡村群众所思所盼,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能动创新履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守护群众的美好生活。

聚焦农村稳

全力保障乡村安全

“听了这么多部门的详细说明,我清楚怎么回事了,这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2023年9月,信访人王某某在检察听证会后对承办检察官如是说。

原来,信访人因本村林地被砍伐,怀疑存在盗伐、滥伐林木行为,便向多部门反映。尽管各部门在自身职责范围内给予了答复,王某某仍对答复不满意,于是带着“心结”走进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希望检察院能帮忙查实。

为将矛盾化解在当地,承办检察官当即联合县林业执法、县森林公安部门前往所在乡镇调取《林地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并前往林地现场,监督林业执法大队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判图和带样实测,证实不存在信访人所反映的盗伐、滥伐问题。同时,征得信访人同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员监督员和参与现场勘验的部门人员召开公开听证会,说明勘验实测情况、展示相关证据材料,从老百姓朴素的认知感出发,充分释法说理、答疑解惑,最终成功消除了信访人的困惑,达到“三效合一”效果。

“各部门职责分工不同,答复的角度不同、内容不全面,对一个案件的看法可能会造成盲人摸象的现象。我们通过公开听证还原事件清晰的骨骼和框架,让信访人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全貌,从而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检察官修仰洪如是道。

近年来,宁化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和首次信访包案制度等,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听证,并推行上门听证和简易听证,借力借智定分止争,让群众尽快从诉讼纷争中解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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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打造美丽乡村

石壁镇禾口村一座清朝末年的客家古建筑中,其外墙上留有的大幅红军标语——“土豪的谷子不要钱分给贫民”几个大字非常醒目。

文物无言,检察有声。为让厚重的历史在保护中传承,宁化县检察院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督促相关单位对县域内下曹明清古建筑群、禾口红军标语、凤凰山“红军街”等21处文保单位、革命旧址进行修缮,增设文物标识、消防设备、污水管网等,共同加强对历史文化传承的保护,美化乡村人文环境。围绕乡村特色风貌留存、古树名木保护、红色资源保护等问题,与县文旅、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六条意见》《关于建立消防安全“检消协作”机制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定期召开文保联席会议,商讨解决之策。

同时,全面走访县内省级、县级文保单位、历史文化名村、红色遗址等地方,编制问题台账,对部分文物和文化非遗保护不到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筹措专项资金2100多万元。

此外,该院还深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染防治等领域,以更实检察履职助力乡村治理,先后立公益诉讼案件30多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有效整改。